这几天认真学习了JC法修订草案

这几天认真学习了JC法修订草案

行业内幕

这几天,我抽空认真阅读了监察法修订草案,并对原文与修订条文的对比,进行了细致学习。 这是我第一次学习监察法。之前从没了解过,更是没有主动阅读过该法条文。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觉得没必要:我的主业是讲课,既然讲刑法,那监察法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就不一样了。除了讲课,我还要做刑辩业务,而且,已经接触了好几起职务犯罪的案件。所以,学习监察法就成了当务之急。刚好,监察法草案的修订稿近日出来了,那就得认真拜读学习一遍。 在这次的修订草案中,新增了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禁闭等措施和内容。这里我就不再评价,出于你懂我懂的原因。 你要是问我直观感受是什么?我只想说两句话:(1)当官真不容易;(2)与官员打交道要格外小心。 但话又说回来,咱老百姓,这辈子怎么可能不与官员打交道呢? 我这里所说的“官员”,其实既包括官,也包括吏。 在我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中,能明显感受到,依然有很多官员在腐败。只不过,方式都很隐蔽。但另一方面,也很大胆。简单举几例: 1.嫌疑人被刑拘之后,有的GA会主动对嫌疑人家属说:你去找XXX律师。实际上,该GA与XXX律师经常在一起“合作”。 2.看守所和监狱都不允许吸烟。实际上,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在里面依然有吸烟的机会,方式无非是“买通”管教、看守所警察或者狱警,甚至更高级别的官员。有的看守所警察竟然可以一次性地把10名嫌疑人叫到自己办公室去涮火锅,一起吃饭,一起吸烟喝酒。还有的狱警竟然可以跟女犯人发生关系,承诺今后可以办减刑或假释。 3.有的法官或者检察官会主动约律师过去,说是谈一下案件。然后就暗示律师,你告诉当事人家属,去找一个中间人,以后说话会方便一些。 这些都是我亲自经历或者听到的。至于我没见过的,恐怕更多。而且,我办理和接触的都是一些小案件。 至于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骗子和司法掮客,更是数不胜数。千万别以为这些司法掮客都是“社会人”,官员充当司法掮客的,不能更多。 每次遇到这种骗子或者司法掮客的案例,我都会忍不住想起一道刑法主观题的观点展示: B为了给官员C行贿,找到了A,让A将行贿款10万元送给C。但事后,A根本就没有将10万元送给C,而是完全据为己有。或者A只是送给了C6万元,将剩余的4万元据为己有。后来,B找A要回这笔钱,但A拒不返还。问:A是否成立侵占罪?理由分别什么? 司法掮客本质上就是骗子。而骗子的出现,无非是利用了国人的如下心理:相信关系而不相信法律,相信官员而不相信律师,相信权力而不相信专业。 最后我想说的是:今后无论你从事什么类型的法律业务,对于最新通过的立法、司法解释和代表性案例,最好都要学一下,起码都要有了解。例如,你可以深耕刑法领域,但对于其他领域的最新动态,也要关注了解。 这就是咱法律人的“困境”:你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你根本停不下来。如果你跟不上,甚至达不到顶尖级别,你就会被淘汰。 今天的内容,与其说是分享,不如说是共勉。如有不当不妥之处,还请谅解。 2024年9月16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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