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结构美的心理学原理(破均篇)

论书法结构美的心理学原理(破均篇)

亦斯
盖书,形学也。 —— 康有为
书,心画也。 —— 扬雄

一、讲书法,怎么扯上心理学了?

有人认为,中国书法不能用西方理论来研究。

书法嘛,中国人的事,跟那些外国佬有何相干呢?他们懂个屁!

颇有种“我书法自有国情在此”的傲慢。

然而,上一个这么认为的“大清”,已经亡了……

至少有一种心理学是可以适用于书法的。

那就是研究人的视觉如何感知物体的心理学,即视觉心理学

人眼对物体(尤其是对形状)的感知有何种规律性?人眼对形状的喜恶有何种倾向性?

这种心理学研究是通过周密的实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普世于全人类的(甚至适用于动物),是不因肤色、种族、文化等属性而转移的。

举例说明。你是否注意过,有些字写起来会出现很奇妙的现象。

比如一个简单的“十”字,其它都不变,我把横往上放一放,这个字好看,往下放一放,这个字却很丑。

我们说,往上放顺眼,往下放不顺眼。

我要问:凭什么?

凭什么往上放顺眼,往下放不顺眼?

“顺眼”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顺眼”与“不顺眼”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我们的眼睛到底是如何感知物体的?

我们的眼睛对形状的喜恶有何种倾向性?

你瞧,心理学起作用了。


二、追问本质:凭什么这样写好看!

再举一个“开”字。

左边一个竖、右边一个竖。左竖短、右竖长,就顺眼;左竖长、右竖短,就不顺眼。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不成有什么律令在控制着眼睛?

奇怪奇怪真奇怪。

这些问题,很多人认为并没有原因,认为就应该这样,好看就是好看呗。

这是懒于思考的表现,仅仅沉溺于感官体验之中,不思考、不研究,“原因”当然不可能自动显现出来。

艺术心理学领域的大师鲁道夫 · 阿恩海姆曾说:“我对艺术的兴趣随着我对心理学的研究,而变得更加浓厚了。

读罢本文,我相信你会对书法生发出至今未曾体验过的别样兴趣

前面两篇文章,我详细探究了书法结构美的数学原理和哲学原理,把所有好看的字纳于一个体系之内。数学原理确定了“”,哲学原理确定了“(破均)”,“变”的方法是考察笔画数量、方向、延展性三个属性。

当只有一种“变”时,那么变就行了,如“旦”字拉长横、“旧”字拉长竖。但更多的情况是破均时存在多种“变”,怎么对多种“变”进行优选呢?为什么一种“破均”优于另一种“破均”?

弄懂一条简单的心理学原理,这些问题不攻自破。


三、神秘力量:视觉流程与万有引力

在讲心理学原理之前,我们需要认清两个经验事实

我们的眼睛观看物体,是有固定的习惯和模式的。同时,人类生存的外在环境的某些属性,也会对我们的审美产生影响。

有两种神秘的力量,无时无刻不作用在我们对视觉艺术(包括书法)的欣赏和创作之中。然而,极少有人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道不远人,人自远道”。

这两个如同幕后推手一样的神秘力量,说破了其实一点也不神秘,反而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常识:视觉流程与万有引力

视觉流程

视觉流程是指我们观看物体时,有一个“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习惯。

这个视线移动的顺序会影响我们的审美!

还拿“十”来说,根据《数学原理》的文章,竖可以放在横的黄金分割点上,这样横和竖的比例协调好看。问题是存在一左一右两个黄金分割点啊。

很明显,我们的眼睛认为放在右黄金分割点比左黄金分割点更好看。

为什么会这样呢?同样都是黄金分割,怎么右边比左边好看?

这就说明眼睛观看的顺序对审美发生了影响,先看什么,后看什么,需要有一定的安排。同样的元素,排列的顺序颠倒一下,就会由好看变成不好看。

AB好看,并不代表BA就一定好看。

同一幅画,我们把它镜像旋转一下,就会生出违和感。

原图
左右镜像

这种左右不对称性,西方人很早就进行了研究,可参看阿恩海姆的《艺术与视知觉》。

对于一个画面,我们把它均分出左右和上下。若按一般理解,因为是均分,所以左和右完全一样,上和下完全一样,不存在差异。

错!因为视觉流程的存在,即使均分了,先看左、后看右,所以左和右是有差异的!先看上、后看下,所以上和下是有差异的!

来看一段话,不必全部理解,后面会细讲。

据心理学家研究,人视觉在一定范围内,其注意力价值是有差异的。在画面中,注意力价值最大的是上部、左部、左上和中上,我们称为最佳视域。一般情况下,视觉注意力画面的上部要比下部强,左侧要比右侧强,中间比周围边缘强不同视域,注意力价值不同。设计时我们要考虑到将重要的信息或视觉流程放在注目价值高的位置的部位,这便是视域的优选。—— 马景凤《视觉流程!在设计中的“潜移默化”》

具体操作等会再讲,现在先知道有视觉流程这种东西存在。

有人会反驳说,古人看书法是从右向左的,所以我说的不对。

这思考得太表面了。

古人写一个字时,必然是从左往右写、从上往下写,观看一个字时,也是同样顺序。你觉得古人写“一”时,会是从右往左写一横吗?所以不管古人今人,对字结构的审美都会受左到右、上到下的视觉流程影响。

万有引力

另一个影响审美的神秘力量,是万有引力,更具体地说,是地球的重力

我们生活在一个受重力支配的环境中,重力不仅在影响我们的身体,还在影响我们对物体的观看习惯。

人眼的视觉中心偏高。 —— 傅以新《书法结体研究》

如图,在正方形的几何中心,有一个小球。因为受到重力的影响,人眼会认为小球有向下运动的趋势,有“下坠感”。

要抵消这个下坠感,就要把小球稍微往上挪一下。人的视觉才会认为画面平衡了。

即是说,人眼的视觉中心偏高

所以“十”字的横,要往上放而不能往下放。

同样道理,“中”、“申”、“車”等字都这样。

陈启智在《启功教我学书法》中,记载了启功的一段话:

老师所讲汉字结构最重要的规律就是中心的确定,这个中心不像其他书法家所说的在字的正中央,而是在字的正中央偏左偏上的位置,就像人的心脏在人体中心的左上方一样。

启功的这个经验感知,是精准到位的。偏上是因为人眼的视觉中心偏高。那为什么偏左呢?读罢本文,你自会明白。


三、互错的优选——古腾堡法则

由视觉流程,我们能推理出一个神奇的东西,那就是视觉设计中著名的“古腾堡法则”。

古腾堡法则,又称对角线平衡法则,是西方活字印刷术的发明人约翰·古腾堡提出的。他指出,人在浏览页面或布局时,视线往往从左上角移动到右下角。左上角是第一视觉落点区,右下角是最终视觉落点区。而左下角和右上角则是视觉盲点。并画出了“古腾堡图”。

根据该法则,一个画面,我们要将重要信息放到人眼关注度最高的左上角和右下角,而作为盲点的左下角和右上角可以留空

还记得上篇文章的“互错”吗?我说左右互错时,一种破均优于另一种破均,就是这个原因。

发现没有?不管左右互错,还是上下互错,其实都遵循一个共同的法则,即左下角右上角可以有空白,左上角右下角不可以。

这个规律,在书法中早就有人言明了,叫“左小上提,右小下落”,清代黄自元称之为“左旁小者齐其上,右边小者齐其下”。

如“吹”字,正均态当然是“口”在中线,现在要变,则“口”往上移或往下移。往上移比较好,因为左下角空白允许大。

同样道理,“和”字,当“口”在右边时,“口”要下落,因为右上角空白允许大。

再如“行”字,左右都有竖,左竖短右竖长可以,左竖长右竖短就不行。

当然,不可能所有的字都符合该法则,仍会有特例。如果有的字经过数量、方向、延展性的对比,不得不右下角有空白,也是可以接受的,如上篇文章讲到的“仁”字。毕竟右下角有空白也是在变化,总好于四四方方的正均状态。

我曾引用过赵宧光在《寒山帚谈》中的发现:上下半体,名家法书中十九上半居左,下半偏右,以为奇逸。

为什么上下结构的字,上半居左、下半偏右呢?

举几个王羲之《圣教序》中的字。

能看出来原因了吗?

还有一个字,是特别值得一提的。

你注意到没有,“日”字中间的一小横可以和左右两竖都挨上,但如果一边留空的话,必然是左边挨着,右边留空。智果在《心成颂》中称之为“潜虚半腹”。

从未见到有人左边留空,右边挨着。

“目”字也是如此。上下来看,“四”字也是如此。肯定不能先留空再写两横或两竖。

为什么如此呢?

遥远西方人的“古腾堡法则”竟然在起作用。

奇怪吗?不奇怪!不过是视线移动所造成的必然结果罢了。

古人在长期实践中,凭感觉总结出了这些结构规律,然而他们的规律是零散杂乱的。当我们追问本质并深入研究后,会发现很多表面的规律都会归宗于一个“初始法则”。掌握为数不多的几条“初始法则”,就抓住了结构美感最本质的东西。使合逻辑、成体系的书法结构理论成为可能,也顺带提高了练字效率。

现在,我们可以排一个“互错”的优劣顺序了。

互错的优选

左下角空白,OK;右上角空白,OK;

左上角空白,不得已而为之;右下角空白,不得已而为之。


四、聚散的优选——格式塔心理学

还是先举字例,再探究原因。

有两个暴露出书法结构本质的字,要特别注意,就是“”和“”。

“三”字上小下大就好看;上大下小,就不好看。

“川”字则是左小右大好看,左大右小不好看。

这说明左小右大优于左大右小,上小下大优于上大下小。

或者说简单点:先小后大比较好

这个现象,启功也发现了。在其弟子陈启智所著《汉字的艺术结构》中有讲述。

你可能猜到我又要问那个问题了:

凭什么如此?

凭什么左小右大好看呢?比如“林”字,左右都是“木”,左木却要小于右木。

凭什么上小下大好看呢?比如“炎”字,上下都是“火”,上火却要小于下火。

有一门专门研究人眼如何感知物体的心理学,叫做格式塔心理学

格式塔心理学的重大发现就是:人眼感知物体时遵守着完形原理简化原理

完形原理和简化原理只是表述方法不同,本质上是一回事。“完形”即“完整的形状”的意思。

人眼怎么感知物体呢?

这样一个图形,我们的眼睛会本能地认为它是一个虚线圆,而不是15条线段。

这样一个图形,我们的眼睛会本能地认为它是一个黑线的三角形和一个空白三角形,而不会认为它是三条折线和三个缺了一小块的圆。

我们的眼睛看到是完整的形状,并且我们的眼睛喜欢简化。

人眼会把看到的图形进行简化处理。

这个图形,我们会认为它是一个红色正方形盖住了黑色圆形。但盖住的那一部分其实可以是任何形状,我们怎么就“武断”地认为它是圆形呢?

因为简化。

人眼趋向于以更简单的方式理解对象,换言之人眼喜欢简化

奥地利艺术心理学家埃伦茨韦格说:格式塔理论要人们相信人类的心理,尤其是艺术家的心理,总是力图找出最简单、最稳定和最紧凑的模式

左右两个图形,哪个更简单?

左边更简单,因为右边两线相交,包含了很多角度的信息。

左右两个图形,哪个更简单?

右边更简单,因为从左到右的视觉流程,右边的图形后看到破缺,左边的图形先看到破缺,先看到的越完整就越容易辨认。

左右两个图形,哪个更简单?

左边更简单,从左至右的观看习惯,使我们本能地认为左轻右重,更顺畅。

左边的三角形先小后大,右边的三角形先大后小。

更简单的东西更容易被眼睛所认知。所以先小后大优于先大后小。

不止汉字结构是这样,英文字母也是这样。

左边先小后大,所以顺眼;右边先大后小,所以不顺眼。

小大优于大小

这就好像节奏一样的东西,先弱后强,渐入佳境比较好。

比如我要向你灌输知识,我先讲简单的再讲困难的,你好理解。我先讲困难的,再讲简单的,你跑没影了。

比如音乐APP或手机铃声都有渐强的功能,声音由小逐渐增大,如果是突然超级大的声音,然后慢慢变小,会吓你一跳吧。

所以左小右大、左短右长、左轻右重、左紧右松、左弱右强……总结下来就是弱到强的节奏。上下亦然。

我把“38”和“SB”上下翻转一下,你还觉得顺眼吗?

当然,你如果再进一步追问“为什么我们的眼睛喜欢简化?”这就是心理学或生理学研究的问题,离书法太远了,以后我可能会写一篇《理论升华篇》进行科普。

这个规律,古人当然发现了(估计任何练字的人都能发现),黄自元在“九十二法”中称其为“左竖不嫌短,右竖不嫌长”。

左右都有竖时,左竖要短,右竖要长。

南宋姜夔说得更明白:不欲上大下小,不欲左高右低,不欲前多后少。

换句话说就是:要上小下大,要左低右高,要前少后多

这分明就是在说先弱后强的节奏优于先强后弱的节奏。

不止笔画这样排列,笔画之间的空白也同样是先小后大,叫做“先紧后松”。

还是“三”和“川”字。先紧后松(有变化)要优于均匀分布(无变化)。

这样聚散的优选基本就解决了,规律是左聚右散,上聚下散。

当然,还有一个上篇文章已讲过的内聚外散,也就是中宫收紧。

为什么是内聚外散而不是内散外聚?

因为做不到,看图就知道了。

左边内聚外散是写字时的正常状态,右边内散外聚,除了一些极少数的字,比如“口”,其它字根本做不到。

正如启功教弟子时所说:“中心部位笔画紧凑、穿插匀称,而后向四方扩展,必然好看。

总结一下。

聚散的优选

左聚右散,上聚下散,内聚外散。

或者说:先小后大,先紧后松,内紧外松。

注意,这并不是说先大后小的节奏就绝对没有,还是要凭笔画数量、方向、延展性进行综合判断,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先大后小的,毕竟先大后小也是变化,总要优于完全均等的不变状态。


五、参差的优选——“十字法则”、“节奏法则”

十字法则

上篇文章我提到,均态的“十”字要参差,也就是破均,就等同于把“十”字的横或竖进行拉长。

向哪些方向拉长呢?经过前文的铺垫,应该很容易得出来了。

第一,横往左延长比较好(等同于竖往右放)。

这样更符合左小右大,如果往右延长,则是左大右小的趋势了。

凡是这种类型的字,横都要往左延长。如“下”、“契”、“宜”。

第二,竖往下延长比较好(等同于横往上放)。

前文已经提到过,因为人眼视觉中心偏高,所以横往上放比较好。横往上放就等同于竖往下延长。

凡是这种类型的字,竖都要往下延长。如“中”、“申”、“車”。

来看 “军”字。竖往右放,竖往下延长。是不是这样?

形如“十”字的字,也就是大体对称的字进行破均,用这一法是相当实用的。

当然,“十字法则”这个名称是我起的,目的是帮助你记住横往左延长、竖往下延长的规律,并没有什么心理学原理叫“十字法则”。

百提不厌的声明:偶尔有些字违反“十字法则”也是可能的,因为书法追求变化,到了高端境界,任何变化都是可以接受的,我整理出法则是为了帮助你,不是为了限制你,你随时可以超越法则。

节奏法则

节奏法则可以称得上是书法的核心法则。经过前面的论述,相信大家已能感受到,书法之妙全在变化,而节奏便是变化的直接产物。

最后再看一次“三”和“川”,虽然左小右大、上小下大就好看了,但有些书家却会再加入一层变化。他们会把“三”中间的横、“川”中间的竖写得比两边都短。

当然不短也行,但短了有什么好处呢?

我们用“节奏”这个词来表示笔画的变化,这个词非常好。

由前面的内容可知,AB两种元素,仅仅是排列顺序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从好看变成不好看。AB和BA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们得出了当2种元素排列时,小大的节奏要优于大小的节奏。

那3种元素排列呢???

出现了四种情况。

小大开头的两种。

小大小。

小大大。

大小开头的两种。

大小小。

大小大。

根据哲学原理中“”的原则,小大大、大小小,变化不够丰富,不如小大小、大小大。

结论:3种元素时,小大小、大小大的节奏优于其它。

那么来看“川”字,它的整体是小大的第一节奏,它的部分与部分之间又排出了大小大的第二节奏,两个节奏交叠在一起,产生了“层次”,使整个字更富变化

如果仅以变化定优劣,这两种节奏的交叠显然要优于单纯的左小右大。

那4种元素的节奏呢?

没必要研究了,汉字左中右结构、上中下结构,3种元素就到头了。从这个角度说,汉字结构是异常简洁的。简洁不等于简陋。虽然只有2、3种元素变化,但书法却可以通过节奏的交叠使变化不流于浅薄。

爱因斯坦说:简洁优雅的就是好的。此言尤其适用于书法。

如果字的特性只能做到2种元素的变化(如“二”),那就2种;而如果字的特性既能产生2种元素的变化,又能产生3种元素的变化,那最好3种

如“量”字,我们发现这个字上下各有一个横,那是加长上面的横还是加长下面的横呢?加长下面的横只有小大2种元素的节奏,不如加长上面的横,产生小大小的节奏,则更好看。这种类型的字太多太多,玆不赘举。

再举一组有趣的字。

“土”、“士”两个字,我们认为都好看, “土”是小大的节奏,“士”是小大小的节奏。

两个字都好看对吧?现在我们同时拿掉两个字的竖。

奇怪了,左边的“二”仍然好看,右边的“二”不好看了!

因为左边是小大的节奏,右边是大小的节奏。

如果想让右边再次好看,不妨给它上面加个点,变成小大小的节奏,再加个短竖,组成一个“亡”字,就好看了。

不止是字结构,对于笔画而言,一个“一”字,我们多数都写成“重轻重”的节奏。那用笔的节奏又有什么规律呢?我以后会写一篇《论书法结构美的节奏与层次》,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留意。

来看一下王献之“宽”字的节奏。

格式塔理论告诉我们:人眼总是先关注整体,再关注细节。

看这个“宽”字时,我们的眼睛先注意到整体是大小大的节奏。而在细节上我们又看到上半部分形成了小大小的节奏,下半部分再穿插进左小右大的节奏,这样多个节奏交叠在一起,层次丰富,妙不可言。

要注意,并不是说王献之境界高,所以他能写出节奏,我们就写不出来。任何书法家都能写出节奏!也必须要写出节奏!

因为节奏是变化的产物,没节奏说明没变化,而变化是书法的灵魂。

只不过以前大家好像觉得书法的变化是捉摸不定的,是无规律的,是全凭书家任意所为的。

我承认书法到了高级境界,变化很难找到固定的模式,就像张怀瓘说的:以不测为量者,书之妙也。最高级的变化深不可测,出人意料。但这并不代表一般好看的字无规律可循。

恰恰相反,一般好看的字规律性超强。

无非是小大、小大小、大小大,以及它们互相交叠嵌套。

我们经常看到,会有人用梯形来框出字的外形。

如“等”字是这样的梯形,别的字又是另一种梯形等等。

这其实就是把小大小的节奏变化用图形的方式形象地表达出来。

图形的好处是直观,坏处是会让我们沉迷于表象而发现不了背后的本质。

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等”的上半部分分明有个大小大的节奏变化,图形就没画出来。

理解了本质,是选择用图形画出来,还是选择不用,是你的自由。

节奏产生旋律。

如果说音乐的节奏是一种时间上的线性旋律,那么书法节奏则是空间上的嵌套旋律。一个节奏套着另一个节奏。书法可以多种节奏同时交叠在一起,书法更像音乐中的和声或者交响乐

如果书法不变化,只是“正均”的话,那就没什么韵味可言,而一旦变化,遵循并打破一些美感规则,便会上演出令人赏心悦目、节奏交叠不尽的大合唱来了。

康定斯基在论抽象画时,尤其喜欢用音乐来做比较。现在,你能看到他画中的旋律了吗?有没有感觉像是一场盛大的交响乐?

书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参差的优选

十字法则:横往左延长(竖往右放),竖往下延长(横往上放)。

节奏法则

2种元素:小大 > 大小 > 无变化。

3种元素:小大小、大小大 > 其它。

节奏的交叠。


六、总结

本文只分析了“破均”,“破正”的方法及原理还会再写文章探讨。

视觉流程的存在,使画面各部分的重要性产生了差异,左下角右上角可以空白,左上角右下角除非不得已,不能空白。

重力的存在,使人眼的视觉中心偏高。

简化原理的存在,使人更喜欢由小到大的节奏。

变化的存在,使人更喜欢小大小、大小大的节奏。

所有的表象,不过是这些本质的外在显现。

综合全部三篇文章我们发现,看似纷繁复杂的书法结构,其美感的核心原则也不过就这么几条:

1)数学原理:比例系统;

2)哲学原理:对立统一;

3)心理学原理:简化;

4)经验事实:视觉流程、重力。

事物的规律,不断被人发现。艺术领域,与自然科学并无两样。书法的奥秘获得解开,为期应该不远了。 —— 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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