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教授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被取消导师资格

西南大学教授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被取消导师资格

联合早报

中国西南大学一名法学院教授被网络举报利用职权胁迫女学生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西南大学调查后取消这名教授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他的教师资格。



自称为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微博用户“西南大学唯泉雪声228”1月21日在微博发文,反映被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二级教授赵明“潜规则”的经历。



这名微博用户在文中控诉赵明利用导师职权胁迫她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且要求随传随到,她为完成学业忍辱负重三年,却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未能获授学位。



西南大学星期三(1月25日)晚在官方微博“西南大学”发布《关于微博账号“唯泉雪声228”在网络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说明称,这名博士研究生2022年9月16日向学校反映其导师法学院教授赵某相关问题。学校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赵某与该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学校决定取消赵某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并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



西南大学称,以上处理处分已生效执行,学校在去年12月8日将对赵某的处理处分结果正式告知该生。



对于学生反映不能被授予博士学位问题,校方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该生提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其申请学位所在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为未达到申请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不同意授予其博士学位。



校方还说,该生可以先申请博士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再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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