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中心>臨床試驗進案流程> 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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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

當事人之間訂立書面合同的目的就是明確交易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藉以保證交易實施的安全。 所以,在起草或審核合同時應特別注意能夠保障交易順利實現的條款內容。 如當事人選擇的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條款、合同履行的擔保條款等是否存在不符合實際或無法保證交易安全的情形。

2投標成本/研發樣品/生產用料/維保需求用料…等,供應商搜尋及詢比議價。 3專案所需相關文件,協助與供應商聯繫(合約/審查資料/交貨交付文件..等)。 4採購單交期追蹤及控管。 5新購/進貨之付款作業。 6供應商開發管理評鑑及廠商拜訪。 7物料不良異常/退換貨處理。

大學畢業無經驗薪資過試用期後3萬至38,000元起,碩士無經驗通過試用期後薪資36,000-48,000元起,依學歷經驗專業證照及實際能力另敘薪。 另徵求計畫經理/儲備幹部 須負責執行並控管專案價計畫,協助帶領工程師完成合約工作項目,管理人數4人以下,薪資40,000元起,依年資經驗能力證照加給,4-6萬左右。 試驗廠商準備臨床試驗合約送審作業時可與IRB平行送審,臨床試驗中心確認送審文件齊全及合約審查費用,即進行條文/預算審查程序,約1至3個工作天。 條文/預算經委任律師、試驗主持人及臨床試驗中心確認後,給予試驗廠商審查意見,此程序約7至10個工作天。 試驗廠商同意審查意見,則進行合約簽署;若有修改審查意見,則再次進行審查程序。 院內合約簽署流程需7個工作天。 綜上,合約審查平均約20個工作天。

但由於合同合同債僅是一種私權利,法律對私權利的保護,主要依據就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 所以,起草或審核合同的時應注意發生合同糾紛的法律風險,盡可能在合同中將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條款約定清楚。 以明確請求權的法律依據,及避免舉證障礙,避免法官濫用自由裁量權的不確定因素。

為了有效的整合及管理龐大的資料,建置「實驗室資訊管理」是重要的途徑。 經審查並接獲本中心「通知用印」電郵後,申請人再次要求修改合約,本中心將收取「重啟審查費用」,第ㄧ次修改須繳交新台幣3萬元,第二次修改須繳交新台幣5萬元,第三次(含以上)修改須繳交新台幣10萬元,皆須外加5%營業稅。

6..主管交辦事項. 7.具備清圖,圖面檢討與估算能力.

本中心於收到繳款後始重啟合約審查作業。 1.建案規劃階段預算成本評估及建立. 2.發包階段預算建立. three.工程成本分析及評估作業. 4.工程追加減變更審核. 5.工程成本結算編列.

合約及企劃書之評核與審查。 處理加盟開發相關業務事項。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法律資料蒐集與整合。 公司登記/證照資料之管理等檢驗法律紀錄整理。 法律事務支援,法律問題諮詢與解決方案提供。 合約流程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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