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法院认定气候不作为或违法 各国或需承担赔偿责任
联合国国际法院于 7 月 24 日发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咨询意见,裁定各国若未采取措施保护地球免受气候变化影响,可能违反国际法,受害国有权要求赔偿。法院明确指出,“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是人权,未采取适当行动的国家行为可构成国际不法行为。
此次意见由瓦努阿图等 130 多国推动,涉及所有联合国成员国,包括美国与中国。该意见虽不具强制力,但被视为国际气候法的重要转折点,为各国间及国内相关诉讼提供法律依据。法院强调,解决气候危机需全球各领域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