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刑期减半惹争议 安华:公平决定需获尊重
联合早报马来西亚联邦特赦局星期五(2月2日)宣布将前首相纳吉刑期从12年减至六年后,引发大量争议。首相安华回应称,这是个公平的决定须受到尊重。
《东方日报》报道,安华接受《半岛电视台》(Al Jazeera)采访时说,纳吉是通过法律程序被判定有罪后入狱服刑,他认为每个公民皆具有向国家元首请求赦免罪刑的权力。
基于君主立宪制,安华表明,国家元首是维护宪法和法治的堡垒,且其做出是否赦免的决定前,必定会谘询总检察长及首相等意见。
安华说,他自己负责联邦直辖区时,也曾是特赦局的成员之一。“元首是在听取了当局的意见后,最终做出了刑期减半的决定,这意味著若缴付了5000万令吉(约1413万新元)的罚款,(纳吉)便可于2028年8月获释,但如果无法缴付,则需延长一年刑期至2029年。”
安华补充说:“话虽如此,法庭正在通过司法程序单独审理此案(一马公司案),所以这还在继续中……与此同时,他完全有权力向新任元首提出上诉,因此我认为这个程序必须得到尊重。”
安华强调,特赦决定不属于首相或政府的范围,“我尊重元首当时的决定”。据悉,纳吉之后仍有途径能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SRC公司贪污案在联邦法院终审罪成,被判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随即入狱,至今已有1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