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荣、林奕宏、孙健智、黄奕超/血汗司法的制度解方──写给未来司法院长的一封信

王子荣、林奕宏、孙健智、黄奕超/血汗司法的制度解方──写给未来司法院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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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荣、林奕宏、孙健智、黄奕超/血汗司法的制度解方──写给未来司法院长的一封信

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摄影/陈晓威/数据照片)

2024年4月12日,看似一如往常的星期五,却注定是司法史上的黑暗时刻,也是司法体制内的人最多心碎与最多眼泪的一天。

同僚眼中认真且向来挂着温暖笑容的李法官,却选择在寂静的夜中落下,在不少共同朋友的眼中,他是一位愿意默默替大家承担工作、也主动照顾学弟妹的学长(弟),从既有的照片中,总挂着浅浅的笑容,这样令人措手不及的离开,留下了法官群体永远好不了的伤口印记。社会大众哗然,他们不懂,所谓的人生胜利组怎会如此;即使同样身在司法体制机器中,我们也无法知道他真正的想法,但那句「我好累」,我们感同身受,亲身体会。在日益恶化的司法劳动条件下,法官群体的身心都已经疲乏困顿,而正如司法院许宗力院长所坦承的,司法行政难辞其咎。

先进国家的司法案件负担都在增加,血汗司法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大家的眼前。早在8年前蔡英文总统召开司改国是会议期间,就陆续获得外界关注。这几年间或有立委举办公听会,或有民间团体举办研讨会,甚至在司改国事会议的结论会议,许宗力院长也呼吁各界应予重视并投资司法。在李法官的不幸事件后,大院长的信里又提到为了血汗司法、减轻法官负担所付出的努力,相对于一条生命的逝去,那些政策的辩护不过是梦幻泡影,如同活生生的讽刺行动剧。

在这个事件发生,以及在许宗力院长提出任内他所做的各种努力后,法官论坛法官论坛是只给予法官内部可以上网表达意见的封闭匿名论坛,最主要是可以在里面反映问题或直接询问一些审判事项,里面也不乏有学长姊会分享自己的生活、办案点滴。上,有人引用数据提出基层法官的意见:「翁岳生院长8年任内,法官人数增加313人,增加比例达22.96%最多,其次是赖浩敏6年任内,也增加228人、增幅12.3%;连任期只有3年的赖英照,都增加167人、增幅9.9%;对照许宗力过去7年,法官人数只增加125人,增加6%。」(注)即使依照司法院人事处在法官论坛的说明,许院长7年内预算员额是增加8.59%,胜过赖浩敏院长6年的2.87%;但赖浩敏院长任内并无频繁通过大规模法律修正,故相较于翁岳生院长及赖英照院长,许院长仍然是敬陪末座。司法院人力评估机制出问题死去的人已无法说话,但数字会说话。德国是法官人力资源最丰沛的国家,每10万人中约有27名法官(台湾则是每10万人分配到约9名法官);但德国为了减轻司法案件负担,早已从人力及预算上完成投资「法治国方案」(Pakt für den Rechtsstaat),在全国范围内增加2,000名左右的法官及检察官人力(辅助人力另计),现在更是进化到2.0版本请参考德国联邦司法部新闻稿。,预计强化司法数字化工程。对照之下,我国司法院的人力评估机制显然出了大问题。

最为人诟病的是,这8年内推动的各项司法政策与修法,固然有保障人权的远大梦想,但保障人权的法律,不只是国会议场内斡旋,更应思考第一线的人力、物力与资源是否足以落实。

《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固然在2019年间修正,司法机关员额上限由13,900人提升为15,000人,补了1,100位人力(这数字包含辅助人力在内,故实际增加的法官员额其实远远不够),不过在更多司法照顾的要求下,例如《劳动事件法》、《国民法官法》、《宪法诉讼法》、《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精神卫生法》、《少年事件保护法》等各类法制的变革,增加的人力根本不足因应修法增加的工作负担,司法人力赤字更甚以往。

司法院一向不重视政策影响评估,更少有重视法案施行的人力、物力如何补充。在立法委员偶尔关心一下法案施行的配套人力﹑资源问题下,近几年司法院推动大规模的法案修正,纵然搭配「减法」司改的口号,但在基层法官听起来,却像是一边杀人一边喊救人。言行不一的司法行政团队,如今重复提起减法司改,只会让人觉得满纸荒唐言。

已经上路的「司法改革」措施,当然、绝对不能走回头路,但要继续向前,势必得健全原来的制度,并就整体人力作出精确的评估。对此,我们以身为第一线的基层法官视角,试着提出以下诉求。

诉求1:废除以「结案」为中心的管理考核机制

贴满各式文档的法院院外公告栏。(摄影/陈晓威/数据照片)

就如同这个政府的正当性是透过所谓「宁静革命」的方式而取得,台湾民主化后的司法管理考核与戒严时期相比,具有高度延续性。

目前的管考制度是一套以「结案数字」为诱导的心理强迫机制。例如:透过催办单、统计报表不断提醒案件进行、办理案件超过期限就会成为「迟延案件」;案件进行跟迟延案件会成为送法官自律委员会或者进行职务监督的事由,并且成为职务评定时的重要参考;许多法院都会发报表让法官彼此比较;即使办理案件有视为不迟延的正当事由,仍然不断会有管考单要求说明该事由是否继续存在;案件进行及迟延案件数量往往成为法院团体绩效的重要指针,所以法院院长几乎都很看重结案及未结的数字这也是立法院审核预算时的指针之一,例如见〈司法院主管109年度单位预算评估报告〉。

,明示或暗示「关心」法官结案情形更是相当普遍。考取司法官的人,纵不敢称优秀,至少是努力认真的,而延续戒严时期的管考机制就是不断利用这点,让法官在结案的无限轮回中无法自拔。更糟糕的是,这套机制无法抓出真正恶劣的司法官,但可以有效强制大多数兢兢业业的法官在仓鼠的转轮上飞快奔走,直至不堪负荷。废除以「结案」为中心的管考机制,改以符合专业评估的「限量分案」制度是可行的(注)最高法院曾经有过限量分案,后遭废止。最高法院人力配置是另一个要值得深入探讨的议题,不是本文篇幅所能处理。简言之,本文并不主张恢复最高法院限量分案旧制,而是应该以全新的专业评估角度来看待普遍适用于所有法院的限量分案机制。。「限量分案」有点像流量管制,一旦超过法官办案能力负荷的案件,为了裁判品质,就只能等待,毕竟我们都先是人,然后才是法官。

尽管《法官法》第1条第2项规定赋予了「法官与国家间为特别任用关系」的定性,但在许院长8年任内,并没有善用及体察这项立法意旨。法官的人事、预算及会计法规仍然高度沿用或仿照考绩时代旧制体例,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及考试院也乐得维持旧惯,难有开创性作法,不断因循苟且。民主化后的司法终究无法从「结案数字」过渡到「温暖而有人性的司法」。法官,就如同这个共和国内所有令人尊敬的公民一样,理当值得享有一份预先的信赖;信赖法官能够自主妥速处理案件,让法官享有办理案件的酌处权,依照自己的步调让案件进行到足够成熟。在现代,外力直接把手伸进裁判内容是不太可能的,比较常见的是,透过劳动条件对审判的专业度打折。

因此我们主张要修正《法官法》及《法院组织法》,修正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的组织及权限,提高人事信息的透明度,打破以司法行政为主的人事审议机制;《法院组织法》必须经过系统性全盘检讨修正,增加组织法的弹性,改善每个法院都是一座孤立围城的现状;并且赋予法官对于法院事务分配享有更大的话语权、异议权及救济机制;让事务分配不再是司法行政或资深法官的禁脔,应该受到上级司法机关的自我审查及外部司法救济。

诉求2:盘点人力、提出合理人力评估及增加员额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面对透过法官,保留落实基本权保障的议题,在2015年做成判决,肯认法官待遇与落实司法独立以保障基本权的正面意义(BVerfG, 05.05.2015 - 2 BvL 17/09),我国大法官释字第785号解释也宣示要保障公务人员健康权。但在台湾,针对法官待遇、工作量及环境,与司法独立以保障基本权的关联性议题,几乎未曾受到重视,在一位法官英年早逝之后,不该又变成「今天公祭、明天忘记」。

要注意到的是,无论案件如何单纯易办,都必须经历最前端的收受书状、立案、分案、制作卷宗、联系开庭、开庭纪录,以及法官做成裁判后的裁判书制作、寄送、归档,如果再加上在监在押的被告戒护,包含事务官、书记官、录事、法警、工友、通译、助理等辅助工作人力,都会随着法官增加工作项目的收案量,而有增额的必要。

运作上,随着法官人数增加,案件消化的速度也会跟着提升。但辅助人力若未随同增加,其实形同压榨基层辅助人力,来提升审理案件的司法性能。这是从最高到地方层级法院共通的问题,连同法官跟辅助人力在内,通盘检讨法院整体人力状况,创建制度,避免各法院年年上演各凭本事的抢人戏码,更是司法体制内迫在眉睫的劳动正义。

正义,所有制度都必须服膺的准则,但人生不是只有正义,之所以必须追求正义,其实也是要让人们可以幸福地活着,而我们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司法官。不让法官活得像人的司法行政,又如何能奢求法官走出结案数字的迷宫、挣脱管考单的束缚,看见社会的不公不义、看见世间的苦难与不幸,进而善用手中的审判大权,给予人们追求幸福的机会?

「没有幸福快乐的司法官,就不会有温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

我们卑微地祈求,永远永远不需要再引用这句老掉牙的口号。

※本文作者分别为云林地院法官、台北地院法官、桃园地院法官、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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