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线评论|“安全月”不安全,化工厂缘何爆炸事故频发?

火线评论|“安全月”不安全,化工厂缘何爆炸事故频发?

文|财新 范若虹

化工行业面临疫情冲击、需求不振、经营压力等多重挑战,加上危化品产业加速从东部向中西部、东北地区转移落地,今年安全保障形势严峻

【财新网】/火线评论

每年6月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则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然而就在这个月,国内化工爆炸事故却频频发生。

6月18日凌晨4时,中石化集团下属上海石化(600688S.H/ 00338.HK /NYSE:SHI)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的化工部乙二醇装置区域发生火灾,截至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数十辆消防车前往灭火作业,火势持续了36个小时。

仅仅在此两天前,6月16日,甘肃兰州新区秦川精细化工园区内一化工企业发生爆炸,造成6人遇难,8人受伤。

6月8日,中石化集团下属广东茂名石化发生爆炸,主要燃烧物为乙烯,当天火情造成1人受伤,2人失联。最终从起火至扑灭,耗时90小时。

“安全月”不安全,6月刚刚过半,化工企业就如此密集地发生爆炸事故,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安全保障形势令人担忧。

无论上海石化还是茂名石化,都是特大型化工企业,相对小型化工企业来说,它们本应具备更加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在当下央企国企更趋严格的责任约束之下,为何还会事故频发?因很多化工原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化工企业多属于爆燃事故易发的高危行业,但细密完备的内部运营管理制度一般也能控制住风险出笼,当下中国的化工行业处于何种状态,到底怎么了?

一名央企炼厂负责人的话透露了部分原因。他说:“今年市场波动幅度太大,组织生产运行很困难,企业既要追求效益,又要保安全环保,两难啊!”

国内石化行业今年的日子的确不好过。一方面,在此前多年的积累之下,化工产能已经严重过剩。另一方面,今年疫情多轮、多点散发,下游各类石油石化产品的终端消费需求都受到较大抑制,导致企业库存增高;加之国际原油价格高位运行,上游生产成本快速升高,企业经营利润受到严重挤压,大量化工企业不得不选择低负荷生产模式。比如,目前全国乙二醇开工率大多仅在五成左右,国内央企主营炼厂也都维持在较低产能水平。

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可能存在侥幸心理,优先考虑“保效益”。但是化工企业产线和部分精密设备对生产负荷有安全区间要求,过低负荷或过高波动的生产都如同“走钢丝”,有可能触及风险红线。

因为低负荷生产会使生产设备运行异常概率加大;而负荷不稳定、忽高忽低的情况,也会大幅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此外,由于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很多原料和产品沸点低、挥发性强,具备易燃易爆的特点,一旦起火,燃烧迅猛、蔓延极快,常以爆炸形式出现。

疫情、成本、需求、竞争等各种挑战夹击,但恰恰在这样的时刻,也意味着石化行业正处于风险溢出水平极高的状态,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都需要提高警惕,尤其企业不能在效益和安全上顾此失彼。而化工企业一旦发生爆燃事故,往往还容易引起烟雾、粉尘、有毒物质扩散等次生灾害,以及周边居民恐慌等社会性问题;企业也面临停产、赔偿、处罚等一系列问题,企业效益只会受到更大影响。

在本月上述三起爆炸事故中,两起涉及大型央企中石化集团下属企业,在新法律框架之下,后续企业安全责任将如何调查落实,也值得关注。新版《安全生产法》在2021年6月修订,当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同样负有所在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从企业责任角度看,新版《安全生产法》还要求,除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同时,新法大幅提高了罚款力度,最高罚款金额可至1亿元。

此外,在当下的化工行业,除了企业普遍面临经营与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之外,还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中小化工企业正在进行着大规模的转移,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2019年3月21日,江苏盐城响水县一化工企业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详见《财新周刊》封面报道《响水余响》)“3·21”事故对全国化工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政府部门立即对江苏的化工企业进行停产整顿,随后多方政策的收紧导致危险化学品产业加速从东部向中西部、东北地区转移。

早在2020年,西部一些省份就开始积极联系江苏的化工企业,希望可以获得这些转移项目,增加当地的投资与就业。

据国家应急管理部调研统计,2019年以来,国内新增危险化学品转移项目632个,其中高危工艺占比很大。按照危险化学品项目2至3年的建设周期,2022年预计有470多个项目集中投产,如果风险管控不到位,今年很可能进入事故的多发易发期。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应急管理部于今年2月在承接化工转移项目的21个省,启动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这些省份包括甘肃、山西、内蒙古、吉林等。专项整治内容包括,推动承接化工园区制定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准入条件,加快建立完善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严把增量准入门槛。与此同时做好存量处理,部署省级层面统筹,实施承接地现有项目安全设计诊断,“优胜劣汰”。此外,加快推进承接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复核和“一园一策”整治提升,确保今年底前化工园区全部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然而6月初发生在甘肃兰州的这起化工厂爆炸事故,涉事的是一家精细化工企业。该企业成立于2020年8月,主营农药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其全资股东为山东一家民营精细化工企业,可谓东部小型化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的典型。国家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在事故发生后,要求对该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彻查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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