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星期一起户外及学校不要求佩戴口罩
联合早报澳门进一步取消防疫措施,从星期一(2月27日)起在户外和学校不再要求佩戴口罩,不过在乘坐公共交通或进入医疗机构时仍需佩戴口罩。
据澳门政府官网星期天(2月26日)发布的公告,近两个月来澳门疫情持续平稳,参考世界各地防控经验,从星期一起调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在一般情况下,不要求所有在室外地方逗留的人员佩戴口罩。
不过,进入医疗机构、长者和康复院舍的人员(住院病人或居住院舍的服务使用者除外),以及除的士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和乘客,仍须继续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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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变协调中心也说,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例如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托儿所和非高等教育机构出现群集感染,或本地出现流行高峰期时,主办单位或主管实体应要求进入有关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此外,当个人出现发热、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样症状时,也应佩戴口罩。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在公告中说,考虑到放宽口罩措施有利学生成长和身心发展,尤其对幼儿及语言方面教与学有更好的效果,经与卫生部门会商及听取教育界的意见,将从星期一起在一般情况下,允许非高等教育学校师生在上课或进行活动时(包括参与学界比赛及营会活动)不需佩戴口罩,高等院校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不过教青局也说,师生在乘搭校巴及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医疗机构或指定场所,以及自觉不适,个人出现发热、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样症状时,仍需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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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提醒,师生日常应备有口罩,若学校出现群集感染时,将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佩戴口罩的要求。此外,若个别师生出现不适或疑似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医和留在家中休息,并进行抗原检测和申报;跨境师生也应留意及配合所在地区的相关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若冠病疫情出现变化,会按实际情况再度调整室内场所佩戴口罩的要求,提醒居民日常外出时建议应备有口罩,以便有需要时佩戴,并在家中储备至少可供两周使用的口罩,以备紧急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