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放宽第三剂疫苗接种条件

澳门放宽第三剂疫苗接种条件

联合早报

澳门冠病应变协调中心今天(15日)宣布,由即日起,进一步放宽预约接种第三剂冠病疫苗的条件,所有18岁或以上接种灭活疫苗第二剂满六个月且没禁忌症人士,都可预约接种第三剂疫苗。



综合澳门政府网站与《信报》的报道,接种信使核糖核酸(mRNA)第二剂满六个月者,则须符合一定条件才可预约接种第三剂,包括60岁或以上;18岁至59岁免疫功能相对较低;18岁至59岁暴露风险较大或感染后影响较大者。第三剂优先选用和前两剂相同技术路线的疫苗,但也可按个人意愿选用另一技术路线的疫苗。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免疫功能相对较低人士指的是患有癌症、脑血管疾病(如中风)、肥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心脏疾病、慢性肾病患者及当前或以前的吸烟者。



而暴露风险较大或感染后影响较严重者,则包括在医疗、社会服务设施、教育机构、惩教机构、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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