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第三批区议员宣誓 16人有效性存疑

港第三批区议员宣誓 16人有效性存疑

联合早报

香港特区政府昨天(4日)举行包括北区、大埔、西贡和沙田区议会在内的新界东四个区议会的区议员宣誓仪式,34人获确认宣誓有效,16人宣誓有效性存疑,需提供额外资料。



根据特区政府公布的安排,所有在任区议员将分四批宣誓,昨天举行的是第三批区议员宣誓。



综合香港明报及星岛日报报道,新界东四个区议会昨日分时段在北角社区会堂宣誓,宣誓前西贡区议员余浚宁在面簿(facebook)表示已辞职。



据港府昨晚的新闻公报,四区各有七至10名区议员宣誓获确认,包括候志强等多名乡事派、西贡区方国珊等。北区区议会主席、非建制派罗庭德也获确认,他此前被建制派指他在当选区议会主席后曾高呼“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北区区议员、民主党黄凯盈缺席宣誓,港府称黄凯盈已向监誓人提出未能出席宣誓仪式的理由,并要求监誓人为其另作宣誓安排,监誓人正处理其个案。



大埔区议员姚钧豪涉非法集结案正在服刑,监誓人认为目前为他安排宣誓并非合理切实可行,若姚钧豪的情况有变,且届时他仍担任区议员,政府会另行安排。



民政事务局长徐英伟对另外16人所作的宣誓有效性存疑,发信要求他们提供额外资料,其中多人涉参与民主派初选、设初选票站等,包括沙田区议会主席李志宏。



李志宏说,徐英伟要求他从三方面解释,包括“35+初选”、“香港人要求中止独立关税区地位之联署”和展示有关港独口号标语,有关行为如何拥护《基本法》,要在周四下午5点前回复。



他强调自己从出生到现在都拥护《基本法》,不理解为何会被认为不拥护,而且初选案仍在审讯过程中,不明白为何当局可以这么快裁定违反《基本法》。



香港区议员被安排自上月10日起分批宣誓遵守《基本法》及效忠特别行政区,以符合“爱国者治港”的政治要求。



第一批和第二批区议员宣誓已分别于上月10日和24日举行,首批宣誓的24人中有七名泛民人士被指宣誓无效,即时失去议席。第二批宣誓的50多名区议员中,有一人拒绝宣誓而即时丢失议席,另有10人宣誓无效,议席遭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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