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对罗冠聪等六人实施潜逃者措施 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等

港府对罗冠聪等六人实施潜逃者措施 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等

联合早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星期三(6月12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宪报刊登公告,对罗冠聪等六名潜逃英国并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实施潜逃者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撤销特区护照等。


据港府发布的新闻公报,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星期三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藉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六名潜逃英国并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并指明针对有关潜逃者施行的措施。


六名被指明的有关潜逃者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新闻公报称,他们在窜逃英国后仍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分别于2023年7月及12月通缉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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