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四人涉反修例时暴动 被判31.5个月至42个月

港四人涉反修例时暴动 被判31.5个月至42个月

联合早报

香港五名男女涉嫌于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在港铁兆康站暴动,早前分别认罪及被裁定罪成。案件周三(14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判刑,四人被判囚31.5个月至42个月,其余一名案发时未成年的女生则被判入教导所。



据中新社报道,案件的五名被告依次为何嘉俊、雷呈昊、黄健进、梁绮菁、陈朗婷,他们各被控一项暴动罪。根据法院判词,案情指2019年10月7日,五名被告在屯门港铁兆康站及轻铁兆康站一带,与他人一起参与暴动,破坏屯门兆康西铁站和毗邻的轻铁站。经过点算,兆康西铁站及轻铁站的总共维修费用超过874万港元(151.6万新元)。



两名被告何嘉俊及梁绮菁在审前复核后认罪,其余三人则在审讯后被裁定罪成。



案件14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被告何嘉俊被判囚31.5个月,被告雷呈昊、黄健进、陈朗婷则被判囚42个月,被告梁绮菁则被判入教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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