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县规定未接种疫苗禁入住院部、学校等场所

浙江两县规定未接种疫苗禁入住院部、学校等场所

联合早报

宁波宁海县疫情防控办公室昨天发布通知,从本月25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冠病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据宁波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上述通知还规定,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剧院影院等人员集聚场所可参照以上管控措施。



通知还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今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高铁站、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监所、宾馆、旅馆、民宿、农家乐、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博物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冠病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疫情响应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冠病疫苗未接种者一律暂停外出疗休养活动。



根据通知,本月25日前,宁海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党员除有禁忌症外应实现接种清零。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防控重点监管。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除了宁海县,浙江丽水市青田县上周四(8日)也发布了类似通知。



通知要求,从上周五(9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实行“二码联查”,对未接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通知也要求,下周三(2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青田的通知同时指出,鼓励全县景区、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服务行业推出针对已接种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经县疫情防控办审核后分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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