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笔记# 孟德斯鸠笔下的专制中国

#法学笔记# 孟德斯鸠笔下的专制中国


孟德斯鸠对中国的描述,主要体现在他的政治学名著《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这与他学术研究的比较方法有关。按照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国应该是一个地道的专制国家。他说,“人们曾想使法律与专制主义并行,但是任何东西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便失掉了自己的力量。中国的专制主义,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带上锁链,但都徒劳无益;它用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而变得更为凶暴。”因此,“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以下引文均同)。


孟德斯鸠对中国专制制度的核心——皇权进行了猛烈地抨击,他指出,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如果大逆罪含义不明,便足以使一个政府堕落到专制主义中去。孟德斯鸠还说,中国皇帝与西方皇帝的认识不同。西方的君主感到,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则来世的幸福少,今生的权力和财富也要少;但是中国的皇帝知道,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就要丧失他的帝国和生命。孟德斯鸠在此深刻地指出了宗教信仰的缺失对中国的专制皇权所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西方的皇权因为有神权的制约而有所收敛,中国的皇权因为没有任何约束、尤其是宗教的约束而异常凶残。孟德斯鸠还揭露和抨击了“连坐”的专制暴政,他说,在中国,父亲获罪要连坐儿女妻室。孟德斯鸠指出,这是出自专制狂暴的一项法条。他用人道主义的笔触谴责道,“这些儿女妻室不当罪人就已经够不幸了。然而君主还要在自己与被告之间放进一些哀求者来平息他的愤怒,来光耀他的裁判。”因而,孟德斯鸠引用了传教士杜亚尔德的话说,“统治中国的就是棍子”,所以他不同意某些传教士关于“中华帝国的政体是可称赞的,它的政体的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的说法。


孟德斯鸠对中国清代残暴的文字狱也有精彩的论述,他说,“言语只有在准备犯罪行为、伴随犯罪行为或追从犯罪行为时,才构成犯罪。因为在有的时候,讽刺的文字能够使一般人的怨愤转为嬉娱,使不满的人得到安慰,减少人们对官职的嫉妒,增加人们对痛苦的忍耐,使他们对所受的痛苦,一笑置之。”孟德斯鸠在这里显然深刻地意识到了,言论自由是生活在专制政体下的民众宣泄愤懑、缓解压力的一种有效途径。然而,由于专制政体的胆怯和心虚,它便不得不扼杀言论自由,大兴文字狱,实行恐怖统治,追求所谓的平静和稳定。然而,令我们这个民族颇感耻辱的是,孟德斯鸠所抨击的中国清代的文字狱,在以后几百年的中国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是愈演愈烈,到了二十世纪的“文革”期间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孟德斯鸠如果尚在人世的话,不知道又会发出怎样的感慨。


当然,孟德斯鸠关于专制中国的论述,远不只这些。但上述言论,可能已经使一些自大自满的民族主义人士难以接受了。其实,只要抱有一种理性和开放的心态,应该承认孟德斯鸠对古代专制中国的批判是公允和有道理的,而且有些批判至今还没有过时,闪烁着理性的光芒。从孟德斯鸠评论遥远中国的精彩而又深刻的文字之中,我们可以看到西方民族在那时候就具有的世界眼光。就在孟德斯鸠写完《论法的精神》后的九十二年,中国爆发了鸦片战争,而当时清朝政府包括皇帝在内的官员,竟连英国在世界上的那一个方向都不知晓。历史的殷鉴不远,当今的中国,应该更多的把目光投向世界,不仅是投向人家发达的物质文明(如经贸往来),更要投向人家先进的政治和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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