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春节期间轻微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不处罚
联合早报中国江苏省宿迁市在春节期间推出城市管理便民措施,对流动摊点、沿街促销等轻微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不处罚。
据宿迁网消息,记者1月24日从宿迁市城管局了解到,宿迁将在春节期间推出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八项举措。
具体措施包括,2月3日至2月24日期间,对流动摊点、出店经营、沿街促销、非机动车未在线内停放等轻微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不处罚。
措施也允许适度适宜外摆经营。2月3日至2月24日期间,对城市次干道、背街后巷、商业街区等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破坏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允许流动摊点、商铺出摊、宣传促销等规范有序外摆经营。
宿迁市还将在2月10日至2月17日期间,允许市区公共停车泊位免费停车。交通场站、商业配套、医疗机构等停车泊位延长免费时间。
措施还包括允许烟花爆竹集中有序燃放。宿迁市会在城市禁燃区外科学设置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配套设置安全、消防等设施,安排人员定点值守,引导服务群众在指定的区域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