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政治現實/婚姻制度矛盾/自治/思考的邊界/個人反思/伴侶和未來/尋找新關係/自愛貝殼
今天吃飯的時候看新聞,我習慣在吃飯時看YouTube打發時間。經常看香港的一個電視台叫NOW TV的新聞台,他們會做一些比較有深度的報導。
最近的報導是關於香港政府的同性伴侶權益問題。之前有同性伴侶的權益受到損害,所以向香港法院上訴。終審法院的判決是政府沒有履行責任,給同性伴侶足夠的權益保障,包括醫療上的相互照顧——比如需要簽署醫療同意書,或者死後的遺體處理,財產處理等等。現有的民事框架下是沒有任何保障的。
政府原本是不作為的,但這也很好理解。作為一個相對來說香港還是比較正常的地方,除了涉及特別敏感的國安事情現在沒辦法討論,但即使如此,你去看一些現在審理的國安案件,其實還是相對來說有一定的正常性,因為還是可以上訴的。
在民事上基本上還是按照常理來做,所以這些基本權利的保障,而且沒有涉及政治性問題——當然你也可以說性少數群體議題有政治性,但不是那種政治性,它沒有影響到意識形態或者更複雜的地緣政治問題,就是一個偏向一般公共事務的政治性問題。
所以法院的最終判決是比較支持從人權角度給出判決,政府要在一個日期之前落實對於同性伴侶的權益保障,不論是通過婚姻還是類似於婚姻的承認制度,能夠給予他們——說「他們」這個詞很怪,但你懂我的意思,因為其實也可以說「我們」。
死後
這個新聞講到了一個細節點,特別是關於死了以後的事情。有一個場景:比如我和我的伴侶是相同性別,我們兩都是香港人,都年滿18歲,那麼他去世之後,我沒有任何權利去處理他的遺體,包括他的遺產或者任何這些事情,因為我跟他沒有民事上的任何綁定。
我們一切的契約是在我們活著的時候雙方之間的契約,可是到死之後,我就沒有辦法處理他的問題。或者說反過來也是一樣,我死了以後,可能沒有辦法按照我的意願來處理。
我記得上次去香港回來的時候在飛機上看了一部電影,劇情我記得很清楚:一對女性同性伴侶,年紀都很大了,其中一位過世之後,另一位想處理她的身後事,包括她想如何被安葬,想被海葬等等。但她的家屬不同意這樣做,覺得要按照比較傳統的方式來處理身後事,這完全違背了她本人的意願。可是沒有辦法違背家屬的決定,因為法律上就只能那樣。
當時我在飛機上看這部電影,真的非常難過,哭得很慘,因為這個電影拍得很細膩,沒有說劇情節奏很快,很多時候都是比較日常的那種情節。電影英文叫《All Shall Be Well》,中文叫《從今以後》。這個片子我覺得很值得去看,真的是很感人的電影。
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其實我覺得這個事情還蠻touching的。因為其實我一直以來都會覺得,我是一個無所謂的人,我覺得活著的時候才是重要的,你死了以後人都不在了,還有什麼可說呢?
可是確實,比如說我很難不去在意那些我活著的時候在意的人在我死之後他們的感受。這個事情很重要,我當然可以說那些事情我管不著了,可是我沒有辦法不去考慮。活著的時候你畢竟還是有在意的人,你愛的人不論是親屬還是朋友還是戀人,這個事情我覺得沒有辦法去說不用在乎我以後他們的感受。
今天再次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就更有一種實感。
政治現實
其實我倒沒有對於這個法案的政治進展特別關注,因為這個法案還在立法會被很多建制派的保守議員阻擋。雖然其中也有比如葉劉淑儀這樣的建制派,但她比較開明一些,是支持的。但你就會看到很多阻力。
即使做跨國的民調,包括中文大學、港大,還有美國的大學,很多社會研究其實近年來都顯示,支持同性伴侶擁有部分異性伴侶權力的比例可能有85%這樣很高的數字。可是在立法會這種雖然沒有辦法代表民意的議會,沒有辦法做到人事。
我覺得非常奇妙,但不知道背後到底什麼樣的博弈。我覺得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應該是沒有受到什麼政治力的干涉,就是按照正常的方式判決。香港政府去配合這件事情可能也是出於香港法治秩序運作的行政慣例的方式去做。
我想可能我也不知道北京的想法是怎樣。我覺得在我的理解裡,北京可能沒有太大的顧慮對這個事情,因為沒有太影響到執政的問題,就是一個比較沒有太大問題的事情。
你說它影響婚姻制度嗎?其實婚姻制度這個事情非常脆弱,也不用同性婚姻,它就已經幾乎蕩然無存了。當今社會的婚姻制度其實已經淡化到沒有任何意義了,特別是在中國華人世界裡面,基督教的影響又非常小,對於婚姻的忠誠、貞潔、始終如一,這種使命感,什麼上帝的創造這種任務,沒有這些東西,那其實就非常脆弱。更何況有這些東西的西方社會也已經非常脆弱。
所以這個東西你說會通過同性婚姻來對於傳統價值有任何衝擊,我覺得好像也沒有。
婚姻制度矛盾
想到了我第二個想講的點,就是關於婚姻這個事情本身的問題。我其實對於婚姻本身是不認可的。哪怕我跟某一個人相守終身,我覺得我都不想跟他去通過國家政府、教會或任何權力——世俗還是神聖的宗教權力機構組織的認可的婚姻制度。這種終身的二人或三人的關係,我都覺得我不需要。
但是我覺得我今天想到的是說,這個東西它是一個你在世俗社會裡面生活的時候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我去醫院治病,除非現在有一個醫院可以不用管政府的規定,可以接受你沒有民事上的契約關係,可是允許你做決定。這樣的醫院可能不存在,因為你要有執照,你又不敢做這麼重大的決定,所以醫院來說,你要遵守法律上的規定,在這個框架內去做這些事情。
所以我覺得挺悲傷的,就是如果說我真的要跟一個人這麼久相處下來,那我不得不去考慮這個問題。
我以前覺得爭取同性婚姻制度,好像是爭取一個牢籠的感覺,為什麼要去把一個牢籠套在自己身上?被社會化,被政府收編,被招安了的感覺。可是納入這個社會體制確實是一個副作用,但對於我個人的生活來說也很重要。因為這個社會就是如此,規則是如此,整個社會運作體系是這樣。我如果沒有這個東西的話,我在很多問題上就會出現問題。
他的遺體放在醫院裡,放在太平間,你就是沒有權力去處理。這個事情不是說你像兩個野人一樣生活在世外桃源,你可以兩個人自己決定,但你沒辦法,你活在這個社會,活在城市裡面,活在現代的整個體系裡面,那你就不得不在這個體系裡面最大化爭取權益。
在這個前提下,同性婚姻的意義就在於此——它是增加我的可能性的一個點。所以我覺得我最近的想法可能更偏向於這個點,而不是像以前,以前我覺得同性婚姻這個東西我是尊重祝福,但我並不認可,並不覺得要追求它。
可是我現在會覺得說它是應該有的,因為它不是限制了我,不是給我放在牢籠裡面,而是說它提供了我更好的權益保障可能性的一個存在。如果有它的話,我可以更安心在一段長久的有承諾的親密關係裡面過得更好。
當然它會有很多束縛,因為涉及到各種手續,各種認證,各種要求,可是它也是一個妥協——你要想享受什麼,你也要接受什麼。當然你可以說你所享受的東西本身你就本來應該有,只不過是政府強加上去的,比如我剛才講的這些醫院的探視權,重大醫療決定的決策權,死後的身體遺產等等的處理權,這個東西本身你就有,只是說政府把它收走了,你必須要進入這個框架裡面,你才能夠合法地把它拿回來。
當然,但它也是一種保護,因為否則的話,所有人都可以去做這個事情。所以這個東西雙刃劍也行,這種非常老土、非常老掉牙的說法,但確實很多事情就是一體多面,你沒有辦法說隨你的意願去達到你最想達到的那個點,然後什麼都不犧牲,什麼都不妥協,那不可能。
自治
所以這個事情對我來講,我現在的理解是這樣子的。如果你要問我是不是支持同性婚姻,我覺得我是支持的,因為我覺得這個東西增加了我的可能性。我可能不會進入同性婚姻,或者說我可以進入,但我也可以離開。這是自由的權利——你可以結婚,你也可以離婚。
所以我覺得現在對我來講,我會更以比較積極的角度去看待這個東西了。
我覺得也不是說讓我覺得成熟,而是說我覺得是絕望。我覺得其實我可以不用這麼去想問題,但是卻不得不去這麼想問題。這個我覺得有點悲哀。如果說我可以不去這麼想,那我覺得是最好的,就像一種無政府的狀態。
其實不叫無政府,應該說是自治,因為無政府這個詞本身講的就是自己治理的意思,自我治理的意思。
我想到今天那個新聞裡面,其實報導的時候也提到日本,因為日本沒有通過同性婚姻,沒有任何同性婚姻的保障。但日本的一個特點是有很多地方的自治團體,所以日本已經有幾百個地方自治團體都已經通過了對於同性關係的一些相關保障,也有很多地方法院判決日本的憲法是違憲的,就是沒有做到這個點。
所以我覺得很多時候自治很重要。但是自治這個東西不是一個很簡單的事情,需要很多人共同去認可這一點,甚至我覺得你找到另一個人能跟你這麼想的都很少。
比如說我如果想找一個在無政府主義這個問題上、在自治這個心態上有一些想法的人,我覺得可能都沒辦法找到多少這樣的人。大家可能也不會想說每天去非常meta-analysis地去想所有的事情,因為你這樣想事情會很累。你沒有必要說吃口飯都會想說我為什麼要吃飯,這個吃進去到底什麼東西,我如何消化它的,我身體是怎麼運作的。我覺得如果你每天都這麼想也太累了,所以你就習慣地吃,從小家裡給你吃什麼就吃什麼,在外面看到餐廳賣什麼就吃什麼,你不會想為什麼要吃它,你有沒有更好的選擇去解決你身體對於食物的需要,或者說得更直白,對於能量的需要,或者維持你身體機能的方式如何更好去達到。你可能不會想,也沒必要想,因為大家都這麼過,大家都活得蠻好的,你就繼續這麼活。
所以很多時候,你多想一步也許就不一樣了,可是大家不會多想一步。
思考的邊界
這也是我前兩天看到一個旅遊博主在他的IG story上面發了一條感想,在看了電影《轉彎之後》的感想。其實我也回覆了他,我說其實很多人是不願意多想一步的。你多想一步的話,現在會有一個問題就是說,在網絡上很多時候是某一個人多想了一步,然後他把他多想一步的想法發出來了,很多人就讚賞他:「哇,你真的很有見地,你真的很有想法,你真的很有深度。」
就到這種程度。然後其實如果說你再多想幾步,那麼你的想法可能就會被別人罵了,別人就會說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你這種想法很糟糕,你真的很嚇人,你真的非常危險。你可以說你會被罵臭,很危險或者怎麼樣。
所以我覺得這個社會就是這樣,大家不能多想。你多想一步可能就夠了,你再多想第二步那就完蛋了,你就可能已經讓所有人無法——很大部分人就無法接受你的想法了。你再多想幾步,再多挖掘的時候你就已經是危險分子了,就像蘇格拉底一樣,你就要被處死了,因為我覺得大家很害怕去多想,很害怕去多被問。
個人反思
其實我自己也不是這樣的,就是比如說我前面講的我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其實也是這樣。我之前是停留在可能只是想了一步,就是對於這種社會建制,婚姻作為社會建制的一種,對於個人權利的束縛,這種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等等,從這個角度出發。那好像是感覺,對我來說是一個認可的想法。
可是你再多想幾步呢?比如說你拒絕它,可是你又要生活在這個社會上,你也無法去創造出來一個烏托邦,一個桃花源,你可以去那裡像巴黎公社一樣生活,你沒有辦法,你只能在這個體制裡面生活。那你怎麼辦呢?你把這些口號叫出來有用嗎?沒有任何用處。
那更切實際的做法其實反而是追求到那個東西——你跟它共謀,你跟它一起跳舞,但是你至少可以跳,然後你可以,你還有跳的權力,你還有站著的權利。
所以我在想說,很多時候沒有辦法。我覺得其實多想一步的時候你會很痛苦,就像我多想一步之後,我會覺得這個事情上很不舒服。我不想讓自己處在那個不舒服的狀態,所以我就接受了。
伴侶和未來
我覺得今天這個話題也蠻沉重的。其實我也不知道還能怎麼講,因為我最近說實話也很難過的點在於,我之前交往兩年的那個人,我跟他分手之後——我們分手的時候其實有說過,因為我們相處這麼久,我們已經像親人一樣。
可是說到今天講的這個事情的時候,其實我在想一點是:比如說如果說現在我死了,他會在意我嗎?我覺得我不知道,我覺得他可能會在意,但是如果說過了20年30年,如果說我到那個時候也不會有伴侶——當然可能中間也有,反正就是比如說到我快死的時候,我也沒有一個陪伴我的人,那我到時候死了以後,如果說那個時候這麼多年裡面我們都沒有鬧翻,我們還是一直相處著,他會在意嗎?我也不知道。
我突然很在意這個事情。我覺得我必須要承認我是一個還是很不免俗的人,就是我還是覺得如果我死了,我希望有人能在乎我。
就像我覺得如果我現在死了,我的爸爸,我的爺爺奶奶,我家裡面的親戚應該還是會在乎我的,因為我覺得他們會傷心,會難過。可是如果過了二三十年,過了五六十年以後——過了五六十年以後,我相信,我不是說壞話,但是畢竟五六十年以後,我的父母應該很難再活著了。當然如果他們很長壽活到100多,那更好,可是如果說過了50年,現在大家平均壽命可能還是在80多歲,85-86歲已經比較高了,90多歲很高壽了。那我五六十年後估計可能也比較難,就是五六十年後他們可能也安然離世,那那個時候的我如果去世的話,還有誰會在乎我呢?
我覺得可能也不會有。可能如果那個時候我還有個伴侶的話,那也許他會在意,也許不會在意。可是我也沒有到說我為了這個事情要去生孩子——比如說我媽有時候會勸我說你要孩子之類的——可是我真的覺得即使我希望我死的時候有人掛念我,有人願意為我處理這些身後事,我也不想有個小孩幫我做這些事情。我覺得我完全可以說我接受沒有人處理我,我接受我死了以後屍體爛在家裡我都OK。我只是說希望有一個人能夠在意,能夠處理。可是如果沒有的話,我也OK,我沒有說為了這樣的事情要創造一個生命出來。
那完全是兩件不相關的事情,我覺得不能混為一談。我覺得可以找專門的公司處理這件事情,現在也有,所以我覺得沒必要為了這個事情去生個小孩,太傻了。即使領養我覺得也沒辦法,因為我覺得我沒有辦法再對一個新的生命負責,我覺得我活在這時間上已經很累了。
如果我可以選擇的話,如果我現在可以比如說時光倒流回到我出生前,然後我現在是個靈魂的狀態,那個神秘的自然力量問我你要不要出生,我覺得我絕對會說no,別別別別別,我不要出生,我不要來這個世界上。我不是那個賈寶玉,我不是那個通靈寶玉,我沒有那個要來人世間走一趟的使命,為了還那些絳珠仙子的淚水,我沒有這些,我就是想不要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就是我最誠實的想法。
可是我已經活著了,而且我已經跟很多人產生了互動交集,那麼我也不想讓他們難過,我也不想說我隨便結束我的生命讓他們難過,所以我繼續活著。可是我不想再有任何一個新的生命因為我的原因而存在在這世界上,我覺得我做不到這一點。
也可能是我想多了,也許我現在去醫院查一查,我的精子沒有任何用處,也是有可能的。
Anyway,我覺得這個事情也沒有什麼好講的。總之就是今天想的這個事情,我覺得我還是個俗人,然後在這個俗人基礎上,我期待一種安穩的幸福的感覺。
尋找新關係
因為在我跟那個兩年的前伴侶結束關係之後,說實話在最近一段時間裡面我也比較頻繁地去接觸了很多人,因為我也想——我是open to all,我沒有說我一定有什麼目的,我就是想說我也想看看我能不能遇到一個哪怕像他一樣,就是說可以相對比較長久地一起陪伴的人,我也試圖去找,可是我覺得很難遇到。
你說我眼裡人嫌多沙子嗎?我覺得也是。如果那個人有一點點缺點我也會放大。其實如果按照我今天的標準來去審視,我覺得也許我在兩年多前,可能跟我相處這麼久的前伴侶,可能我也不會選擇跟他繼續交往下去。
可是我覺得有的時候愛情是——你要不要那麼理性,不要那麼自信,因為反過來也一樣,對於兩年多前的他來講,如果說他拿著比較清醒成熟的眼光去看待伴侶的話,他也不會在那個時候選擇我。所以我們都是盲目的。
你說有荷爾蒙的原因,我覺得也有。有可能有一點心理上的各種不正常,我覺得可能都有。就是盲目的狀態,大家進入戀愛狀態,我覺得戀愛可能或多或少都會有點這種點在。
但現在,我就想說我沒有辦法去那樣子生活,我覺得確實是這樣。所以我也不知道,說實話我也不知道到底人和人之間到底要怎麼樣。
我的個人憲章
但我知道這個點,因為我自己為了讓我的生活更有條理,我自己寫了一份叫《我憲章》(The I Charter),就是我寫了一個給我自己的憲章。其中我寫到第13條的時候,這第13條很長,我讀一下:
「我不將親密關係視為存在的必要條件,也不視愛為某種神聖經驗或使命。關係可以選擇參與,也可以選擇退出的結構。這個價值取決於其對於我的生活質量是否有真正的正面貢獻,而非其持續的時間或者外部的認可。我也不會以他人的慾望來驗證自身的價值。
性不是身份的證明,也不是維持關係的工具。如果說性存在,那它應該基於明確的選擇與相互尊重,如果不存在,也無需補償或者解釋。我拒絕將性別角色視為天生的命令。任何試圖用『應該如何』來規範我的行為語言或者表達的結構,皆不具有任何優先權。性別身份與性取向是可以自我定義,也可以選擇不定義。
我在關係中保有距離、保持邊界與退出的自由。親密不是消融,如果一段關係開始讓我失去對於生活的控制感,則我有義務去讓它停止。
我愛自己不是因為我特別值得被愛,而是因為在這個混亂的系統裡,我是唯一需要為自己負責的人。」
我覺得我寫得很好。我覺得這條就是結合愛、關係、性這些亂七八糟的我揉在一起寫了,我覺得這是一個差不多可以拿來參照的事情,但也可以拆開來,後面可能我再往後寫也會可能選出某一個主題來寫。
我覺得我寫這個東西是先寫著玩,因為我其實當時一開始想的是我寫一個《重啟手冊》,我的設想是比如說有一天我突然失憶了,或者說我人生重來了,那麼我翻開這本手冊就可以知道原來我可以怎麼樣更好的生活,就是把我所有生活裡面的takeaway把它濃縮凝練出來,給到這樣的我。就是如果說哪怕我醒來忘了我是誰,那我翻這本手冊就可以知道我原來是誰,然後我可以怎麼過得更好,我可以避免掉我之前犯過的錯誤。
我本來是想寫這樣一個重啟手冊給自己的,但是我寫的過程中發現我覺得這個沒有什麼實際的價值意義,而且也確實不會有用,它太過於虛構——它的目的,它的功能性是虛構的。所以我最終還是選擇寫了一個實際上有practical意義價值的東西,就是給我自己作為一個活著的真實的我的一個提醒、一個哲學框架規範。
所以我的憲章的第一句寫的是:「這是一部為我自己寫的憲章。This is a charter I have written for myself. 作為每天早晨提醒我應該有的思考方式和心理框架。A reminder and frame mindset. 這部憲章定義我應該如何存在的狀態和哲學框架。This charter defines the states and philosophical framework in which I should exist.」
我覺得這個就是我對這個東西的定義——我有一個給自己去告訴自己我覺得應該怎麼去生活的東西。然後我在寫它的時候其實在盡可能避免一些可能會過時的東西,我想說這個東西,比如說我如果過了10年20年,我覺得這個東西是值得我去遵守的嗎?我是以這個標準來想的。
所以至少我覺得我剛才讀的我對於愛、對於關係、對於性這些事情,我覺得是OK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的感覺是我覺得過50年60年100年,我覺得都是OK的點。自愛這件事情很重要,所以要多提醒提醒自己。
自愛
以自愛的標準來說,我沒有辦法再進入一段親密關係的原因也是在於此——我覺得我要感覺到我在愛我自己的狀態才OK。如果沒有的話,我覺得我可以跟我自己談戀愛。我可以愛上我自己。
我覺得愛上我自己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為我可以變得更好。因為我肯定會喜歡一個好人,我不會喜歡一個爛人。那我當然就會變得更好,因為我如果變得更好,我就會喜歡上我自己。如果我變得差一點,我就會對自己有一些不滿意,我就會對自己有要求。
所以我覺得愛自己、跟自己談戀愛是一件絕美的事情,是絕好的事情。你不用把任何美好的東西投射在你的伴侶身上,你投射在自己身上就好了。做一朵水仙花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好的,做水仙花太好了。你不用任何內疚,因為你是在自戀。
結語
OK,今天就是我所有的內容了。希望能夠——我也不知道沒有人會聽,如果有人在聽的話,我覺得我講的應該是有道理的。如果你覺得我講的沒有道理,那你可以滾了,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