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支持将《反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林郑:支持将《反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联合早报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以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港实施,她已向中央提交意见,并支持以本地立法程序实施。



据香港电台报道,林郑月娥开行政会议前回应记者提问时强调,《反外国制裁法》属全国性法律,并非香港高度自治事宜,而是涉及外交,完全符合《基本法》第18条列明,可直接纳入附件三适用于香港。



她解释,支持以本地立法落实《反外国制裁法》,原因是她十分肯定会有外国势力、外国政府或西方媒体藉机炒作,企图弱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对香港的信心。



林郑月娥认为,相关的立法过程有助澄清《反外国制裁法》在港实施的程序,更符合香港法制要求,为了确保法律有效全面准确实施,经本地立法会较为稳妥。



林郑月娥又提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在《反外国制裁法》在港实施前,如果中国在外交层面希望有所行动,特区政府亦会一如既往以现有法例作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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