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指鹿为马的经典事例?

有哪些指鹿为马的经典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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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工人日报怎么说的

新宪法不再保留关于“罢工自由”的规定,我们认为这样做是比较妥当的。
我们的国家是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通常情况下,工人群众为了表达和实现自己的某些合理的要求,不宜于,也不需要采取罢工的手段。因为罢工必然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我们现在已经开始治愈十年内乱所造成的创伤,国家生活已经恢复了稳定而健全的状态,实现四化是当前和今后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罢工是不利于我们顺利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强国的。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正在逐步健全和发展起来。五届五次人大会议通过的新宪法充分说明,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如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国营企业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等方面,不仅比1975年和1978年宪法有很大准化,而且同较为完善的l954年宪法相比也是前进了一大步。工人群众完全可以采用罢工以外的其他途径,例如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人民代表大会来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达到维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反对企业领导方面可能产生的官僚主义弊病,促进生产的发展和企业的经营管现的合理化的目的。在我国的历史上,不仅解放前的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没有罢工自由的规定,而且1954年宪法也没有这一规定,这并不表明,这些宪法不重视保障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我国1975年宪法开始规定有罢工自由,但正是这部宪法在我国是最不重视保障人民民主自由权利的一部宪法。由此可见,在我国的条件下,宪法是否明确规定罢工自由决不是一个国家的公民是否享有充分的民主自由权利的一个重要标志。从我们国家性质、具体国情出发,从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出发,对这点是很容易理解的。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是属于资本家所有,国家政权是代表着资产阶级的利益的,是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在这样的社会里,工人阶级组织罢工,是争取工人的福利和权利,反抗资本主义剥削,直至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重要手段。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政权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国营企业生产资料属于全社会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罢工,使国民经济遭受损失,既有害于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有害于工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在讨论罢工问题时,不能不考虑两种社会制度存在着根本区别这一基本事实。


1921年,列宁在关于《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一文中曾非常深刻、全面地论述了工人罢工的问题,他的基本思想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需要采取罢工斗争来推翻旧政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由于国家机关中还存在官僚主义,劳动群众在政治上不开展,或者反革命分子从中挑拨等等原因,发生罢工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从“无损于其他部分工人和无损于工人国家及其整个经济发展”的利益出发,调整工人阶级个别部分同工人国家个别机关之间的磨擦和冲突,其“唯一正确、合理和适当的方法”,应当是“进行谈判”或“向上级国家机关申诉”。很清楚,列宁在这里完全没有主张或提倡用罢工的方法来解决社会主义制度下各种矛盾的意思,而是要求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防止”发生这种事情。

再看看列宁导师原话怎么说的?

只要阶级存在,阶级斗争就不可避免。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必然存在着阶级。俄共纲领十分明确地指出:我们现在还只是在采取最初步骤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因此共产党也好,苏维埃政权也好,工会也好,都应当公开承认:只要工业和农业的电气化还没有完成(哪怕是基本完成),只要小经济和市场统治的一切根子还没有因此而被铲除,阶级斗争就会存在,而且不可避免。因此,目前我们决不能放弃罢工斗争,不能在原则上同意实行用强制的国家调解代替罢工的法律。

  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罢工斗争的最终目的显然是破坏国家机构,推翻现有的、阶级的国家政权。而在我们这种过渡型的无产阶级国家中,罢工斗争的最终目的只能是通过同这个国家的官僚主义弊病,同它的错误和缺点,同资本家力图逃避国家监督的阶级野心等等作斗争,来巩固无产阶级国家和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因此,无论共产党、苏维埃政权或工会都决不能忘记,而且也不应当向工人和劳动群众隐瞒: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国家里采取罢工斗争,其原因只能是无产阶级国家中还存在着官僚主义弊病,在它的机构中还存在着各种资本主义旧残余,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由于劳动群众政治上不开展和文化上落后。既然法院和其他一切国家机关都是由劳动者自己在阶级基础上建立的,而把资产阶级排除在选民之外,那么,解决劳资之间、受雇者和雇用者之间的冲突,应当愈来愈多地采取由劳动者直接投诉国家机关这种正常的方式。

 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需要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这项在俄共纲领上已经明确提出的任务,今天由于战后的经济破坏和饥荒而变得格外紧迫了。因此,在恢复大工业方面必须尽速取得尽可能扎实的成绩,没有这个条件,劳动摆脱资本桎梏这整个解放事业就不可能获得成功,社会主义就不可能获得胜利。但是要取得这样的成绩,在俄国目前的环境下,又绝对需要把全部权力集中在工厂管理机构手中。这些通常按个人管理制原则组成的管理机构,在享有最大的机动自由、极其严格地检查在提高生产和扭亏增盈方面的实际成绩、十分认真地选拔最优秀最能干的行政管理人员等等条件下,应当独立地处理规定工资数额以及分配纸币、口粮、工作服和其他种种供应品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对企业管理进行任何直接干预都必须认为是绝对有害的,不能允许的。

但是把这一无可争辩的真理解释成工会不得参加社会主义的工业组织和国营工业的管理,那就完全错了。在以下几种严格规定的形式下,工会的参加是必要的。

《关于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的提纲草案》(列选第42卷)

只能说工人日报好一个指鹿为马,自己不愿意允许罢工就直说,这口黑锅不要往列宁导师头上扣,人家没说这话!不要以为人民群众不知道自己去看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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