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考虑向法院申请下令解散统一教会

日本政府考虑向法院申请下令解散统一教会

联合早报

共同社星期一(9月4日)引述日本政府消息人士称,日本政府对统一教会行使“质询权”的工作已告一段落,下一步将探讨申请发出解散命令。

报道说,根据迄今收集到的资料和受害者证词等,如果日本政府认为符合申请条件,最快将在10月召开宗教法人审议会,再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申请。不过,由于日本政府内部存在谨慎意见,将在仔细研究相关证据后再做出判断。

因涉嫌违反可被下令解散的法令等,日本文化厅从去年11月起,共七次对统一教会行使质询权,要求报告组织运营、财产和收支、认定教团法律责任的民事判决以及向教团总部所在地韩国的汇款情况等。质询内容最少也有600项,但教会提供的资料一次比一次少,甚至有的项目不予回答。


日本《宗教法人法》规定,若存在“明确被认定违反法令、显著损害公共福利的行为”,可根据主管部门等的申请,由法院勒令解散。日本政府认为,若能对不法行为的“组织性、性质恶劣性、持续性”进行举证,就可以申请解散命令。

日本文化厅认为,教团在接受调查时的态度属于拒绝回答,将考虑实施罚款。此外,由于进一步收集证据较为困难,今后不再行使质询权。当局较早前查明了高额捐款的受害规模和实际状况,同时向受害者了解情况,现在将分析其中内容,以及通过行使权力收集到的资料等,就是否申请解散命令作出判断。

日本政府内部认为可以在10月提出请求,但也有人担心能否对有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举证。统一教会方面主张称,教团干部从未因刑事案件遭到起诉,民法的不法行为不属于可下达解散命令的违反法令,因此行使质询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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