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女童失踪案 被告被控八项罪名皆不认罪

新山女童失踪案 被告被控八项罪名皆不认罪

联合早报
柔佛州新山六岁女童失踪案,31岁被告梁文胜(中)星期三早上在新山法庭面对八项控状,被告对控状皆不认罪。(南洋商报)

柔佛州新山六岁女童失踪案,31岁被告星期四(8月8日)早上在新山法庭面对八项控状,他对控状皆不认罪。


被告梁文胜(译音)被控的八项罪名包括涉嫌绑架、秘密非法禁锢、脱下受害者衣服及拥有数千张儿童猥亵照片。


被告星期三早上8时零2分被警方押至新山法庭,先在第二地庭面对六项控罪,之后被带到第三地庭被控两项罪名。



第二地庭法官西蒂诺艾达允准被告以3万令吉(约8800新元)保外候审,第三地庭法官拉诗达则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女童7月20日随母亲到柔佛新山Eco Galleria举行的盆舞节会场摆摊,当晚8时30分与家人走散。马来西亚警方在超过48小时后寻获女童,并先后逮捕涉嫌绑架的五名马国籍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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