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史觀——身份認同】

【文化史觀——身份認同】

LIBERKONG

無論香港或者外國媒體,經常會將「中華民族」、「華裔」、「華人」同「中國人」好簡單咁翻譯做 “Chinese”。咁樣粗疏嘅翻譯帶嚟咗歧義同進一步嘅身份混亂。


英文入面 “Ethnic” 呢字有文化同人種起源嘅雙重意思,而“Racial”就比較狹窄啲指人種。為咗避免語意混亂,指支那文化族群嘅意思 (例如「華人」) 嘅時候應該用“Ethnic Chinese”指人種淵源嘅種族群體(racial group)意思(例如「華裔」)嗰陣則就應該用 “Racial Chinese”而指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中華民國)意思嗰陣應該用 “National Chinese”


換句話講,喺翻譯嗰陣應顧及有關字詞喺成篇文章入面嘅意思,揀啱嘅對應字詞,令到翻譯更加準確同埋可以避免歧義。


華文傳媒喺報導外國發生嘅新聞事件嘅時候,如果涉事者擁有類似華夏族嘅外貌特徵同擁有類似漢語併音嘅英文姓名嘅話,往往會用「華裔」去形容同強調佢嘅來源。無論一個人或者佢嘅祖先移民外國幾多年、又或者係喺外國出世長大、唔講華語同無承襲任何華夏文化等等,除咗個樣之外無嘢係同華夏相關,但都會莫名奇妙咁俾「華裔」呢兩個字拉咗入完全唔相關嘅華夏族群入面。唔知係有心定無意,呢種強調人嘅來源嘅習慣其實係隱含大一統嘅血族意識:無論走到去邊都好,無論人點樣改變自己,都逃唔出華夏血族嘅大一統意識形態五指山。


喺無需要提及遠祖來源嘅場合使用「華裔」可以叫做濫用,並且模糊咗來源地係香港、台灣定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嘅人之間嘅唔同之處無視個人改變國籍、定居地同文化呢啲主觀身份認同嘅行為夾硬將「華裔」強加喺人哋身上,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強迫香港人成為「中國籍」嘅行徑係異曲同工。



喺英文入面,用嚟叫國籍嘅有“British”、“Chinese”、“Japanese”、“Korean”呢啲詞語,意味國民同國民之間嘅區分


同國籍區分相似,文化都會因群體而有區分。雖然歷史上日本同韓國嘅文化一度受到華夏文化嘅強大影響,但喺西方人眼中日本同韓國嘅文化雖然有華夏元素但唔係華夏,同華夏文化有好多地方係唔同,所以呢兩國家嘅文化叫做 “Japanese Culture” 同 “Korean Culture”。換句話講,喺其他人嘅客觀身份認同入面,會認為日本文化同韓國文化同華夏文化係會區分。


2014年,牛津字典收錄“Hongkonger”呢個字,同樣代表咗外國人對香港嘅客觀身份認同認為香港人同以往嘅所謂「香港中國人」(Hong Kong Chinese)係有分別。喺香港仲未成為一個主權國家嘅時候,“Hongkonger”呢個字嘅意義係民族同文化上嘅意義,即係香港民族文化上同北方華夏已經區分咗。




「認同」必須係能夠按自由意志而去揀嘅先算認同,而被強加喺身上嘅身份唔可以叫做認同。


身份係應該可以按照自由意志選擇同改變。如果一個身份元素唔係自由選擇,而係由其他人強加嘅話,咁就唔應該成為客觀判斷其他人係咪成為香港人嘅標準。舉個例,印度嘅種姓制度係喺一出世就決定一個人嘅社會階級身份,所以其他人係唔應用呢種唔可以按照自由意志選擇同改變嘅強加身份去判斷。



現代嘅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理論解釋社會中「個人與個人之間」或者「個人與政府」之間嘅關係,個人犧牲部份自由(例如遵守法律)而換取其他人嘅合作同國家嘅保護。喺現代嘅民主社會入面,由於政府同立法機關都係由民主程序選舉產生,理論上代表大部份國民意願,所以遵守民選立法機關所訂嘅法律,犧牲個人嘅部份自由都叫合理。


但係,香港人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間係無社會契約嘅存在。香港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嘅合併並無經過全民公投,而適用喺香港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亦唔係由香港人民選產生嘅立法機關訂立。咁所以,香港人並唔係按我哋嘅自由意志放棄部份個人自由而換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嘅保護,所以唔存在社會契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國籍強加喺香港人身上更加係強迫簽訂嘅不平等社會契約。由於強加嘅國籍並無經個人嘅同意接納(例如申請入籍),所以事實上香港人認同所謂「中國人」(國籍意義)嘅身份並唔係一個包括「要約」(Offer)同「接受」(Acceptance)元素嘅社會契約。一般嚟講,國籍法只係俾符合訂明資格嘅人(包括海外僑民)申請國籍嘅權利,而唔係將本國國籍強制加喺其他人身上。雖然英國政府對英國國民(海外)嘅保護有限,但香港仍然有大約340萬人按自由意志申請英國國民(海外)國籍,同英國訂立社會契約,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否認呢個自由意志訂立嘅社會契約,拒絕承認英國國民(海外)係一個國籍。


香港嘅情況係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武力脅迫手段強行佔領香港領土,並且同時用法律將國籍強加喺香港人身上。換言之,所謂「中國人」身份認同只係建基喺過往近百年嘅大中華洗腦歷史教育嘅族群共同想像。唔認同大中華扭曲史觀嘅香港,係有合理理據唔認同自己係「中國人」。


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加國籍相反,340萬擁有英國國民(海外)國籍嘅人同幾十萬擁有其他西方國家國籍嘅人都係經其自由意志主動申請(主觀身份認同),並且獲得審批符合別國國籍條件(客觀嘅身份認同)


喺缺乏自由意志選擇之下仍然認為自己係所謂「中國人」嘅話,實係奴性太重。


Repor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