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店家钱袋藏哪“眼尖贼”拿了就跑 监30个月

摸清店家钱袋藏哪“眼尖贼”拿了就跑 监30个月

罗妙婷
前科累累的扎丝尼面对多项偷窃罪,他曾趁商店保险箱开着,无人注意时偷走钱袋,昨日被判坐牢30个月。(iStock示意图)

(早报讯)锐眼窃贼每每在商店打烊前,都能摸清店家结账后的钱袋放在何处,并快、狠、准地拿了就跑。一个多月内四家商店遭殃,窃贼昨日被判坐牢30个月。

被告扎丝尼(52岁)共面对11项控状,其中包括偷窃及鲁莽行为的罪状。

主控官昨日以其中六项提控,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控状,被告在2019年9月13日至10月22日之间,从四家商店内偷走共约4172元,第一家遭殃的是位于后港中路第811座的一家工厂。

2019年9月13日下午1时47分,工厂女职员打开公司的保险箱,本想拿出钱去存入银行。

打开保险箱后,她转身背对保险箱,数着收银机内的零钱。她突然听见一阵脚步声,转头只见钱袋已不翼而飞。

调查发现,案发时被告正好经过,见保险箱开着,心生歹念,快步上前抓了钱袋就跑。他共偷走了1972元4角的现金。

同年10月1日晚上10时15分,被告再度犯案。当时,他来到盛港河滨坊(Rivervale Mall),见披萨店的员工正准备打烊,看到有个开着的橱柜,就趁没有人注意时把放有现金的抽屉偷走。

隔天下午1时许,被告在芽笼路一家超市外,见正要换班的收银员把钱袋放进柜台下的橱柜后,没有上锁就离开。

他便趁机把钱袋偷走,钱袋里共有1700元现金。

被告前科累累,称找辅导员求助,但因无法负担辅导费用,结果手头一紧又再次出手。

已被还押的被告通过视讯哭着向法官求情,说自己已知错,保证不会再犯。他说,现在的妻子是他的第三段婚姻,他不希望再因此家庭破裂,恳求法官从轻发落。法官最终判他坐牢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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