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代表 #蕭啟業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陳詞

⏺控方代表 #蕭啟業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陳詞


在本案審訊中,大部分證據都不受爭議,除了從A8身上搜出的防毒面具、A4警誡警員有否準確紀錄警誡內容之議題。法庭可以考慮絕大部分控方證人(PW)都是誠實可靠,並有講出事實全部。本案呈堂的錄影證供加起來便是案情。本案最大爭議點便是當日有沒有暴動,其次便是眾被告在案發時有否參與暴動。雖然本案直接證據、只有環境證據指控被告,但在特別的時空裡在現場出現便是參與暴動了。


政治事件於2019年中最為劇烈,當時非法集結、暴動等事件常有,當時理工大學更被佔領。法庭可以運用司法認知當時在理工大學的周邊地區有一系列的暴動,集結跟理工大學的事件有關,本案也不例外。當日傳媒的報道鋪天蓋地,一般市民必定知道理工大學和周邊地區不時有暴動發生;再加上本案有證據顯示當日政府部門如運輸署、警方在案發前幾天發出警告市民不要去理工周邊地區或參與暴動。在這個環境下發生課本案的暴動。本案暴動為時非常長,警方跟示威者對峙期間示威者有投擲雜物。在2200直至2326警方作出拘捕行動期間,警方估計示威者一共投擲了251枚汽油彈、是次暴動參與人數估計有幾百人甚至上千。一個規模如此之大、維持一段長時間的暴動,身處在暴動現場的人必然知道現場有暴動、警方跟市民有衝突。再者,當日警方有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子彈甚至用完要補給;當日警方出動了四隊一共上百人的防暴警察。


警方2326時向北推進時,拘捕了213人,包括本案被告。完成拘捕後,咸美頓街以北仍然有大量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本案有些被告有裝備、衣服顏色跟示威者相似;有些被告雖然沒有裝備或行裝,但身處有一個這麼大規模暴動的現場,唯一合理推論便是他們在參與暴動,最低限度他們身處現場壯大了聲勢、鼓勵了現場的人。


本案其實有證據證明所有被告並非在案發的油尖旺區居住的,證據來自人事登記紀錄。案發時為深夜,所有交通工具都暫停了、路都封了,當時絕大部分的店舖都沒有開門。在這麼特別的時空裡身處一個暴動現場,便是有參與暴動了。


Repor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