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 韩法院驳回申请
联合早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星期三(9月27日)驳回检方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提出的批捕申请,决定不予批捕。
韩联社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判长刘昌勋说,综合考虑保障嫌疑人的申辩权必要性及是否有销毁证据之虞等,“难以看出逮捕他的理由和必要性足以排除不拘留调查的原则”。
检方指控李在明涉嫌于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担任城南市长时期与时任城南市政策室长郑镇相合谋,在原属韩国食品研究院的国有土地开发楼盘的过程中,利用市长职务之便向私人开发商提供各种照顾,助其获利1356亿韩元(约1.37亿新元),导致被排除在项目之外的城南城市开发公社蒙受200亿韩元的损失。
李在明还涉嫌于京畿道知事任内的2019年至2020年,通过前京畿道分管和平事务的副知事李华泳,以代付访朝经费之由,向裳邦尔集团会长金圣泰索贿800万美元(约1095万新元)。此外,李在明涉嫌于2018年12月与前城南市长金炳亮的秘书金镇成(译音)接触,并要求金镇成作为证人出庭为其涉嫌冒充检察官案做虚假陈述。
检方上星期一(18日)向法院提出李在明批捕申请,国会上星期四(21日)表决通过李在明拘留同意案,法院星期二(26日)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并于次日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这是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宪政史上,首次出庭接受逮捕必要性审查。由于李在明仅在三天前才结束为期24天的绝食示威,健康状态依然不佳,他拄着拐杖走进法院。
李在明在法院审查结果出炉后走出看守所时说,感谢司法部明确证明其为维护人权的最后一块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