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台办证实台民族党副主席杨智渊被判刑九年

大陆国台办证实台民族党副主席杨智渊被判刑九年

联合早报

中国大陆国台办证实,台湾民族党副主席杨智渊被以分裂国家罪判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同时反驳台湾陆委会有关“惩独意见针对全体台湾民众”的言论,称意见只针对极少“台独”顽固分子,不涉及广大台湾民众。


据”国台办发布“微博账号消息,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星期五(9月6日)答记者问时说,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智渊犯分裂国家罪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他说,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间,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台湾独立”,在台湾地区通过“台湾民族党”、“一边一国行动党”等“台独”组织,公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积极实施制定“台独”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台湾建国”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陈斌华称,法院认为,杨智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分裂国家罪。杨智渊长期参与分裂国家活动,积极宣扬“台独”分裂主张,且在“台湾民族党”等“台独”组织中起骨干作用,行为性质恶劣。根据杨智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他说,惩“独”司法文件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陈斌华还说,今年1至8月,260多万台湾民众来到大陆参访交流,“正是以实际行动戳穿民进党当局的谎言、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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