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会今表决通过排黑条款

台立法院会今表决通过排黑条款

联合早报

台湾立法院会星期五(5月26日)以表决方式通过《总统选罢法》及《公职人员选罢法》行政院修正版本,规定犯“黑金赌毒”者不得参选。


综合台湾《上报》《联合报》报道,俗称“排黑条款”的《总统选罢法》及《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草案星期四(25日)经过立法院朝野党团讨论,将修正条文规定曾因犯洗钱、枪、毒被判刑确定者不得参选,但上述内容不仅在民进党内出现分歧,朝野也无法取得共识,因此全案交由立法院会表决决定。


蓝绿阵营对于排黑条款的修正案十分重视,星期五都发出甲级动员令。国民党、时代力量、民进党团皆提出修正动议,但国民党和时力提案表决时均遭到民进党团封杀,因此最终依照民进党团修正提案通过,其中赞成56人、反对30人、弃权三人。民进党立委刘櫂豪、余天、杨曜、陈欧珀、邱议莹及无党籍立委黄国书、苏震清等人未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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