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刑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徵信社 工作內容

例如,成功的上訴可能是以主張在審判中不當接受證據、法官給予陪審團的指示有缺陷,或認罪並非在自願情況下進行等為依據的。 然而,上訴必須以程序問題與法律解釋為理由,而非對被告有罪或無罪之事實確認。 而且,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在美國無法針對刑期長短提出上訴(只要刑期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 法官宣佈判刑後,在被告被判有罪和判處刑罰之間,通常歷經數周。 seo 這段期間讓法官聽取或考慮辯方律師可能提出的任何審後聲請(例如要求新的審判)並且讓觀護人進行判決前調查。 觀護人是擁有犯罪學、心理學,或社工背景的專業人士,負責向法官建議判處之刑期的長短。 觀護人通常會調查例如罪犯的背景、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以及罪犯繼續參與非法行為之可能性等要素。

國家主管當局在處置被指稱、指控或確認觸犯刑法的兒童方面可採取兩種干預措施;不訴諸法律審理的措施和在法律審理中採取的措施。 委員會提醒締約國必須採取最大程度的謹慎態度,確保維護兒童的人權和法律保障,從而使兒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 一項少年司法綜合政策必須處置下列核心內容:預防少年犯罪;不訴諸司法審理的干預措施和在司法程度中採取的干預措施;少年司法的最低罪責年齡和最高年齡限制;保障公平審理;和剝奪自由包括預審拘留和審判後的監禁。 審查締約國履行少年司法領域情況的經驗,是提出本文一般性意見的原由。 委員會希望通過一般性意見,為各締約國依照《公約》實施少年司法提供更詳盡的指導和建議。

在聯邦審級,通常允許雙方從每個陪審團排除一到三人,端視罪行本質而定;死刑案可多達20人。 先制性反對的使用比較憑感覺,科學的成分較少,通常以律師的直覺為主。 對抗式模式的基礎假設是每件案子或爭議都有兩面:在刑事案件中,政府認為被告有罪而被告聲稱無罪;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宣稱控告之對象造成了某種傷害,而被告拒絕承擔責任。 支持此模式的理論(或希望)是,如果給予各方當事人完整的機會在立場中立且專注聆聽的法官(與陪審團)面前提出全部的證據、事實,以及主張,實情就會顯露出來。 反對認罪協商最常見的理由,是被告的刑罰可能不是以刑罰學為基礎。

考慮到兒童年齡和促進兒童重新融合以及兒童承擔社會建設性作用的待遇。 從與執法機構接觸即刻起,直至在處置當事兒童的整個過程期間都必須運用、恪守和尊重這項原則。 這就需要實施少年司法的所有專業人員瞭解兒童的發展情況、兒童活躍和持續的成長情況、什麼適合於兒童的福祉,什麼是暴力侵害兒童的倒行逆施形式。 國會規定法官只能在發現委員未充分考慮到的惡化或緩和情況下違反量刑方針。 雖然國會提供的方針沒有明確指出可違反量刑方針的因素類別,但國會確實聲明這些因素不可包括種族、性別、國籍、信仰、宗教、社會經濟地位、藥物依賴,或是酗酒。 學者已發現,陪審員通常會作出與法官相同的判決 - 假設法官是單獨為判決負責的話。

妨害鐵路、郵務、電報、電話或供公眾之用水、電氣、煤氣事業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製造、販賣、運輸或持有炸藥、棉花藥、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或軍用槍砲、子彈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正當理由使用炸藥、棉花藥、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爆炸,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受允准,而製造、販賣、運輸或持有炸藥、棉花藥、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或軍用槍砲、子彈而無正當理由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一旦處以緩刑,只要罪犯維持緩刑的條件就不必坐牢。 緩刑條件可能包括遠離被判刑的罪犯、不犯其它罪或犯罪頻率減少,以及從事某些社區服務工作等。 一旦罪犯服完緩刑且無任何事件發生,其犯罪紀錄通常會被清除,在法律上視同未曾犯罪。 研究指出,多數處理刑事案件的陪審團很快就作出判決。

Repor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