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 答辯用經修訂案情撮要

光城者 答辯用經修訂案情撮要

2022年9月9日版,共21頁及四份共103頁附件

(由控方在庭上讀出,盡量記錄,非官方完整版)


光城者背景:

由D2創立,D1-D7均為成員。D1、2為發言人,D3則為文書。D1-D7均有參與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持續地透過街站演講、記者會、網上直播、派發單張幾透過網上社交媒體,煽動推翻政府的武裝起義。D1-D7均皆在組織的街站發言、D1-D7也曾接受媒體接受訪問,宣揚組織的理念。


光城者標誌設計為黑底白圖,半邊示威者形象、半邊「香港」字樣。與街站名字、單張上相符,提倡「光復我城是我們的任務」。組織擺設多個街站鼓吹顛覆國家政權的思想,獲多個媒體廣泛報導。組織在記者會宣揚顛覆政權,透過武裝起義推翻政府。


A:公眾地方積極煽動

擺設多個街站,每次均有廣泛傳媒報道,亦有舉行公開記者會。


A1:2021/01/31 旺角街站

2021年1月31日下午約1時30分,便裝女警員P6889 PW1接報抵達旺角站E1出口,發現五人D1、D5、D6及一男一女設置街站,擺設一張檯,一個袋,載有一支光城者黑色旗幟、一個黑頭盔、單張及手提擴音系統。PW1曾在此接過一張單張,上有「武裝起義」及組織標誌字眼。

單張內容包括:關於法國大革命、烏克蘭民主化革命內容;革命者應有的覺悟,包括引毛澤東的話,包括:「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作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暴力的行動。」,常見在組織的街站及社交平台;「每場革命的落幕都伴隨遍地屍骨,以流淌的鮮血賭博未知的勝利」、「為革命拉下序幕」等。封底印有「光復我城是我們的任務,望眾人勿忘我們的約定」,亦有展示組織的Instagram及其二維碼。

約下午2時45分,警員PW2 P15946及PW3 P14326到街站調查,證實了D1、D5、D6的身分,以599G條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告票。警長P10194攝錄在案。警方隨後截取網上片段,除D1、D5、D6外,D4亦曾身在街站發言。比對其他街站的公開片段,2021年4月15日PW13警員P21130前往街站調查,證實了D4的身分。

網上影片顯示,該日街站進行了至少43分鐘,蘋果日報及另一網媒有在網上廣播發言。D1、D4、D6以組織名義公開類似發言,公然鼓吹武裝起義為推翻政府的唯一出路。


A2:2021/01/31 沙田街站

2021年1月31日下午,警員P17646 PW2發現D2、3、7在港鐵沙田站B出口外行人路旁擺設街站,放置一張檯兩面旗幟、一個防毒面罩、一疊涉案單張、一個手提擴音系統。D3、D7發言,D2則手持組織旗幟在附近徘徊,D3亦在附近徘徊。

下午3時19分,警員P25261、P26237、P26724到場證實D2、D3、D7的身分,根據香港法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警員攝錄在案。警方其後截取影片,D7屢次發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D2派發涉案單張。D3以網媒記者身分在網上社群直播,向觀眾展示單張內容,並採訪D2,稱呼其為發言人。D2接受D3訪問。影片所見,D3透過鏡頭展示單張,走近D2。D2展示Instagram二維碼,邀請觀眾瀏覽專頁,顯示D2有該Instagram帳戶控制權。D3後來顯示傳單封底,有組織二維碼,邀請瀏覽該Instagram專頁。

該街站進行了至少18分鐘,一個網媒即D3曾廣播。D2手持組織旗幟、派發單張、以發言人身分接受D3及蘋果日報訪問,並宣傳組織的Instagram。D3在場直播影片、展示單張內容、宣傳Instagram。D7沒有發言。

警員執法後,D2接受蘋果日報訪問,鼓吹武裝起義。


A3:2021/02/02 記者會

2021年2月2日,在新界沙田顯徑邨顯祐樓地下,D1至D3及身分不詳人士代表出席記者會。拍攝D1至D3及D5發言,D3以網媒記者身分直播。

網上影片顯示,記者會進行了至少20分鐘,有兩個網媒包括D3網上廣播此記者會。D1 以發言人身分發言、D2 發言和回答傳媒提問,D3 以文書身分發言並在網上直播影片廣播記者會情況,D5 英語發言。

先由D1代表組織發言。然後文書D3就警方於街站執行599G一事發言,指出早前街站主題為論述武裝革命的重要性,講述烏克蘭和法國大革命歷史,希望眾人能夠有得著。接著D5英語發言覆述D3的話。D1回應D3發言,回應傳媒提問。發言者屢次邀請瀏覽組織的Instagram,了解更多資訊。

記者會舉行期間,D1、D5所發表的言論都在煽動他人實施顛覆政權。


A4:2021/02/16 旺角街站

2021年2月16日下午四時左右,警員P19779(PW11)進行反罪惡活動時,發現二人即D1、D3於港鐵旺角站E1出口外擺設街站。擺設一張檯、一面黑色旗幟、一疊單張、一個手提擴音系統等物品。D2手持上述旗幟,D3則正在發言。PW11向D2、D3調查,證實兩人身分。警方其後截取網上多段影片,D4亦曾發言。比對多段影片,證實D4身分。D3、D4均發言煽動公眾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街站進行了至少1小時26分鐘,兩個網媒有在網上廣播。D2在場並手持組織旗幟,D3及D4發言。

同日另有影片拍攝到,D3及另一女子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奶路臣街交界附近擺設另一街站,曾發言煽動公眾人士顛覆國家政權。片段顯示街站進行了至少55分鐘,有一個網媒廣播。D3角色為發言。

D3、D4以組織名稱發言,煽動公眾顛覆國家政權。他們公開屢次發言,公然鼓吹武裝起義是推翻政權的唯一出路。


A5:2021/02/19 旺角街站

2021年2月19日,傍晚6時25分,警員P27182正進行反罪案巡邏。發現港鐵旺角站E1出口,D7及另一男子設置街站,包括一張檯、一面組織黑色旗幟、兩疊單張、一部手提擴音器等物品。PW12上前調查,證實二人身分。

警方其後截取影片,拍攝到D3、D7及另一男子均曾在街站發言。D3、D7均曾發言煽動公眾人士實施顛覆國家政權,部分影片亦可聽到D3預製錄音發言在現場播出。D1、D2曾在場與D7接受傳媒訪問。

街站進行了至少1小時32分鐘,有三個網媒廣播。D1、D2在場並接受訪問,D3發言、預製錄音在現場播出,D7發言、接受訪問。

同日,網上影片拍攝到D3、D7在旺角朗豪坊前另一街站,設置一張檯、一支印有組織名稱及標誌的橫幅、一疊單張、一個手提擴音器。D3、D7發言,D1、7接受訪問。


A6:其他街站活動

2021年2月20日與4月15日期間,組織仍有繼續於旺角、金鐘進行了共六次街站,批評政府防疫及國安教育政策等。D1至D7均有參與或協助該六次活動,包括進行演講、接受網媒訪問、派發單張、手持旗幟。


B: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積極作出煽動行為

組織在網上十分活躍,曾經營兩個Instagram帳戶、一個Facebook專頁,鼓吹顛覆政權思想。


B1:第一個Instagram帳戶:@returningvaliant 

在2021年1月15日開立,2月1日為止共有五篇貼文。D3以網媒記者身分在2021年1月31日拍攝的直播影片中,D2曾在直播中展示帳戶的二維碼,可見D2有帳戶的控制權。該帳戶其後被刪除。


B2:第二個Instagram帳戶:return_valiant

組織亦開立了另一帳戶,2021年2月23日發布首篇貼文,5月6日即警方拘捕D1、D2翌日發布最後一篇,共18篇貼文。2021年2月23日,D2曾以其手提電話向網媒記者展示此Instagram,並承認組織開立、操控此帳戶。


B3:Facebook專頁:光城者

在2021年4月5日至5月4日期間經營,共15篇貼文,大多呼應第二個Instagram。


貼文概況

上述兩個Instagram、Facebook均以組織的標誌作資料圖像,其首篇貼文為該標誌,貼出的照片大都加有該標誌。而街站派發的單張空位亦印有該帳戶二維碼,組織的Instagram也貼出單張封面。所有內容都呼應D1至D7的發言內容。

由此可見兩個Instagram及Facebook全部由組織經營。D2手提電話顯示他有權限登入控制第一及第二個Instagram帳戶。


貼文重申,組織在社交平台表示是由「一班革命餘火組成」,呼籲讀者創造抗爭、革命機會。抗爭並非等待合適時機,要自己創造機會,而是自己進行規劃,抵抗中共獨裁。每次革命遍地屍骨,暗示要暴力抗爭,並邀請追隨者為革命拉下序幕。每場革命伴隨遍地屍骨,留守的鮮血未知勝利,盼望眾人伴隨光城拉下序幕。盼望革命之火長存,生生不息,當下一次揭竿起義,光城者會伴隨眾人守護約定。


組織亦有列出顛覆政府藍圖:

向手足提供經濟就業輔助,確保提供抗爭所需人力資源,手足方可以脫離抗爭基金的依賴,確保抗爭所需人力及經濟資源不會隨時間枯竭。

組織理念:

為公眾人士開啟民智,武裝升級,為武裝起義做準備,先進行民主革命。若民智未開,大部分覺得香港有險可守,順民坐享太平,甚至篤灰、捉鬼武裝革命只是鏡花水月。呼籲進行制度外抗爭,直至重光日來臨。

即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推翻現行制度。


C:拘捕行動


D1、D2:

2021年5月5日,警方拘捕D1、D2。

警方搜查D1住所,期間在D1睡房檢獲對講機。

在D2住所,在睡房檢獲武器及示威裝備:1把長槍型氣槍、1把輕機槍型氣槍、2把手槍型氣槍、1支伸縮棍、彈藥、1把短劍、1把界刀、1個打火機、3個防毒面罩、眼罩、頭盔、過濾器、9對及1隻手套、手腳護甲、3件戰術背心、1個揚聲器。


D3、5、6:

2021年5月6日,警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D3、D5、D6。

在D3的住所拘捕她,檢取一部手提電話。搜查期間檢獲單張,以及組織Instagram貼文的原稿,有組織帳戶名稱,呼籲捐贈物資予手足。貼文其後被編輯,在3月18日發布在組織的第二個Instagram專頁。

D5在住所被拘捕,檢獲2021年2月2日的講筒。

在D6的住所拘捕他,則檢獲一張香港法例第599G條定額罰款告票,那是PW3在2021年1月31日在旺角街站發出。


D3手提電話內的數碼內容:

警方發現一個題為「RV街站」Telegram群組,資料圖像是D1至D4攝於街站的照片。群組內討論如何回答公眾人士在街站的疑問,經常提到武裝起義的理念,有討論到Instagram是轉達信念的重要性的主要渠道。「依家已經冇law and order」「所以我哋要重建屬於我哋嘅law and order」

D3共登入了三個Instagram帳號,其中一個帳戶經常對組織貼文按讚。


D7:

2021年7月5日,警方就另一宗串謀恐怖活動案拘捕D7。


D7警戒錄影會面:

在警戒下,D7承認光城者支援被捕人士及反政府的組織,主要目的為支持黃色經濟圈,重新調配資源予真正有需要的人。

組織在2021年12月中由D2創立。有四大架構,D2負責行政,D3負責設計,D1負責傳媒聯絡,組織共有成員20人。D7在2021年1月初加盟組織,D7負責街站讀稿,部分成員從網上招募,負責文書工作並撰稿供他們在街站讀出。組織的Telegram頻道已在D1、D2被捕後刪除,D7曾是頻道管理員。七名被捕成員決定刪除該頻道,Facebook及Instagram亦在被捕後停止運作。


倉庫:

組織有一個倉庫,2021年2月起由D2以每月5500元租用,簽下一年死約。D7曾到過三次,倉庫擺放街站物件。D1、D2、D3、D5、D7持有鎖匙。有區議員提供資助,並就印刷、器材、物資提供協助。

D7同時表示自己曾參與其中六個街站。在影片中認出自己為2021年1月30日沙田街站的片段中人。講稿出是有人發送到文書工作專用的Telegram帳戶,部分講稿是個人意見。D7表示沙田影片中D2是另一發言者。

街站通常是D2建議,會通知傳媒、Instagram宣傳。組織有時收到捐款,支援599G罰款及印刷費用。組織亦曾在Instagram籌款5萬元,叫人捐款予D2的Payme帳戶,D2持有電子紀錄,清繳599G罰款。D2為各成員清繳罰款。倉庫租金是D1、D2決定。


警方搜查組織基地、倉庫,位於長沙灣青山道500號百美工廠大廈某單位的倉庫。由D2以月租5500元租用,租約到2023年1月31日。單位內有四面印有涉案標誌及組織名稱的旗幟、一幅油畫、一盒街站單張、一盒「瘟疫政治」單張,曾貼在Instagram、兩支咪、兩部擴音器。亦有大量武器,包括長槍型氣槍、4支手槍型氣槍、6個彈夾、1包彈藥、30厘米鐵棒、行山仗、防毒面罩、過濾器、頭盔、3對眼罩、10包頭套、14對及3套手套、2件戰術背心、護鏡。


D:控罪


D1至D7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A)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B)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附件:

1: 街站列表

2: 被告街站發言文本

3: 錄像片段,列舉被告發言時間

4: 截圖,描述當時街站情形

5: 組織Instagram、Facebook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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