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鱼公主 第四章 注释

人鱼公主 第四章 注释

大師兄救命


*总是在海面上行走不敢下来:传说耶稣能在水面上行走,并且能在暴风雨的船难中现身(走在海面上),领导信徒坚定信仰。

 

◎人鱼辞典—鮟鱇鱼

*人类语:暂无对应

*意思解释:形容人地位低下加毁容

*生物解释:鮟鱇鱼生活在深海,地位极低,而且长得丑。

 

*各式鲸鱼料理:大部分参考日本人的料理吃法(脆煮小肠等可参考博多料理),其实本文里很多鱼料理都是参考日本料理,毕竟日本人吃鱼已经是悠久的传统,各种处理方法都有,日本海鲜料理又讲求天然的鲜味,很适合当作人鱼对于海洋料理的作法(少用调味料,求其本味,也不太需要延伸到人造调味料的调理方法)。

 

 

◎安徒生「人鱼公主」原作的探讨与引用:

 在本篇开头提起过本篇引用童话部分大概占了四分之一,这里我想稍微解释一下是用在哪。

 在开始写作本篇前我除了找中世纪的资料外,也找了些安徒生人鱼公主童话的相关论述,与原本想象还是有些许出入,毕竟在此之前我对这故事的印象就只有小时候看到的童书版跟迪士尼动画版,不知道原来故事背后还有另一层意思。

就背景来说,人鱼公主其实是一部赞颂基督教本位的故事,在故事设定中,人类的寿命虽短,但因为有信仰死后得以进入天堂,以另一种形式达到永生;而人鱼则因为没有信仰,即使寿命可到三百岁,但死后直接化为泡沫,没有灵魂也没有归处。

 在原作中人鱼公主甘愿用声音与三百年寿命换取长出双腿的机会,最后因为不愿意杀害王子取得爱人鲜血涂抹双脚而投入海中变成泡沫,虽然最后寿命到头,却因为甘愿牺牲自己成就他人的美德而获得了灵魂到达天堂的「美好结局」。甚至在传说中安徒生最初的「真结局」里,人鱼公主的灵魂还在人间徘徊了三百年,看尽人间百态与做了许多好事后才能上天堂,这难度堪比修道成仙。但在基督教本位的认知中这却是人们要上天堂的唯一途径(包括本身就是教徒的人),必须极具美德和高尚的灵魂,并且付出苦心磨练才得以达成。就如圣经所说:「神的国度是窄门,神拣选人进入神的国度。」(甚至也有说法,人鱼公主追求的并不是人类王子,而是基督徒灵魂不灭的永恒祥和,因为最初人鱼公主的祖母对她说灵魂不灭的方法之一是必须要有人类真心爱她)

 而原作中人鱼公主的纯真善良,和始终如一的为爱人牺牲达到了这一目标,由于这是原作故事中很重要的性格特色,我也就取用并且融入故事剧情中了。

另外还有一点是原作中人鱼公主对王子的爱近乎无脑,忍着双脚的疼痛与无尽牺牲,只为了能得到王子的爱。而原作中的王子有着「当时」人认为的一切美好与美德,例如年轻…咳…感情丰富…咳咳咳…和为了救命恩人(以为是邻国公主)的道义牺牲私情(部分版本中人鱼公主已经有相当于王子情人一样的地位,但王子为了道义还是娶邻国公主)。由于本作罚叔王子的原设定已经崩了前两个,我想我也不介意崩掉最后一项(噫)。

 关于海巫婆(海妖)的形象也有人提出讨论,与迪士尼动画的反派不同,原作中海巫婆更偏向是年纪大的智者,知道人心险恶,知道人鱼如果与人类接触必会伤心而返,甚至失去性命。所以也劝过她,并且给过她机会(例如后来姐姐们用长发换取匕首让她杀王子变回人鱼)。本篇则改成朋友,因为知道陆上危险与人心险恶,所以小模非常希望贱贱体验完糟透的人类生活后能赶在发生危险前回海底,只是嘴硬总是把问题牵引到恢复药的金钱上。

 本篇的基础引用大致为此,其他就是戏剧性改编了,所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拿匕首来刺王子(贱贱大概也很难肉搏赢罚叔,漫画里正面打架常常被压着打,打到墙壁都垮了),也没有娶邻国公主的剧情,贱贱当然也不会变成泡沫,变成泡沫要加钱(噫)

 

 

*灌水取肝:由于鮟鱇鱼属于深海鱼,钓上来的时候会因为压力骤失瘫成一团,这时候要将其吊挂,在口中灌饱海水维持鱼形,才容易处理鱼肉,弄出活鱼肝。

 

*锁子甲:当年骑士最常穿的防御型衣物,由一个个小铁圈环环相扣,环成衣服形状,罩住上身到手臂,能基本的防御骑士常受的刀剑伤害,将致命的锐器伤害转化成钝器伤害。自罗马时代到14世纪前骑士大多这么穿,但自从弓箭发展成威力更强大射速更快的十字弩之后这东西就不怎么管用了,由于铁圈有空隙,遭到弓弩重创的机率还是挺高,再者太薄的金属盔甲也挡不了,从此骑士的盔甲才为了加强防御变得相当厚重,变成我们印象中的样子。但至于为什么一直到中世纪后期的骑士装备会变成我们对骑士最常有的印象,那就请参考上一章解释中世纪误解的注释,基本上文艺复兴时期的骑士盔甲就是这个模样了,绘画通常也照这个走,事实上重盔甲流行时间还是属于中世纪较晚期的时间点,而本文时间刚好卡在中间,就当罚叔希望穿着轻便所以选择前者吧,重盔甲还是不太利于行动的。

 

*弗里斯兰马(Friesian Horse):欧洲最古老的马种之一,原产地在荷兰的单一血统纯种马,毛色全黑,四肢强壮,灵动敏捷,极具耐力,拥有优秀的运动天赋和聪明灵性,忠实且易驯服,外貌好看又兼气质高雅,不管是典礼需要还是赛马比拼都能见到,是外观与实用两者兼顾的良马。(而且全黑色,太帅了,气质来说衬原作一身黑的罚叔)

 

*黑暗的街道:虽说中世纪的城邦中部分街道与商家会在晚上挂起灯,但毕竟是少数。夜间大量使用灯笼照明是16世纪后的事,就连治安官夜巡都只是带着一只火把。在夜间城邦走路是很危险的,经常有出门偷情或做坏事不小心跌倒磕伤的纪录,甚至因为四周实在太暗,走在路上的人太紧张而拿出利器自我防卫,然后刺伤无辜路人或朋友。另外窃贼也喜欢白天作案(比较亮看得到东西,主人也比较容易没戒心),强盗则喜欢晚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夜间治安官跟巡逻人力安排有限吧)。若不熟路是很难在夜间街上走路的,文中贱贱因为夜视能力强所以勉强追踪得到。

 

 

*熏衣草的作用:城市臭气熏天的原因在上一章文内已经讲述,而当时在注释中提到的「习惯」就是这个。因为城里味道实在太臭,居民外出喜欢带熏衣草或其他什么香草鲜花在身上,不时拿出来闻一下以缓解那种臭味。

 

 

*教会收留犯罪分子、中世纪的亡命之徒解释:

 中世纪亡命之徒大抵依成因有两种,一种是贵族,一种是平民。

 在前篇解释骑士成因时提过,中世纪基本是长子继承制,庶子从事骑士跟神职人员的很多,但除了这两种之外还有另一种出路,假如说兄弟姊妹多的话庶子们会集体出去当强盗,又因为身分是贵族,有很多亲戚可能担任判官或其他要职,所以经常包庇这种强盗家族,居民对其非常痛恨。甚至出现过其家族成员后来改行当牧师而被居民群起抓住斩首的故事。

 这些家族部分也会成为其他领地领主打手,平时养在城堡旁边,替领主教训一些对手或城里不听话的富商,作用挺多,后来善终的也不少。

 

 另一种则是平民,说到这还得说当时的法律,由于当时领地很乱,蛮族(日耳曼人大迁徙)统治后有些法令真得是怪得可以。以早先英国来说,盎格鲁与萨克逊人就推出一种「审判」方法,让两人在竞技场中拿着可笑的武器(羊角或骨头之类的也出现过)打一架,打输的吊死,赢的胜诉。

 法令来说,也称得上是严刑峻法,时常连坐一起处刑,因为小事就要断手断脚挖眼割鼻什么(上一章提过是为了方便居民辨认罪犯),当时的掌权者还特别重视「因果循环」的报应法则,最经典的例子是小偷偷牵走一头牛,那他就该绑在板上被牛拖行分尸或让牛启动断头台,反正动不动就是杀刑,当时的审判方法也很奇葩,搞得很多人不愿意「出庭」接受审判。

 最早开始并没有强制出庭的相关程序,在当时世俗法庭很容易因小事就告起邻居来(中世纪时期民众就对告人这件事情很热衷),包括破坏篱笆或农地侵占(当时的人丈量农地是用步数,很容易跨错,常常种点什么藤蔓植物就越过去,因此造成纠纷)。而不管事大事小,只要「三次」不出庭,这个人就算是「亡命之徒」。因为交通不方便,中世纪民间多属于「邻里互助」的生活方式,一个人很难生活下去,以此来规避犯罪。但随着时间经过和社会演变,这些多次不出庭的「亡命之徒」越来越多,全盛时期甚至到了几乎每个人都有当过「亡命之徒」的经历。最后实在没办法,为了强迫人出庭受审,14世纪英国教会出钱盖了世界上第一间「监狱」,而监狱最刚开始的任务不是关犯人,而是关那些「不出庭」的人,用威吓跟囚禁的方式逼迫对方出庭,这个是监狱的雏形,但后来变成刑罚的一种,改变成审完后再关。

 监狱最刚开始是属于「自费」式,也就是说判刑归判刑,犯人要自己付钱找监狱把自己关起来(监狱通常是私营或是教廷财产),越便宜的监房设备越烂,越好的监房则采光更好,有双人床、大房间,甚至还有壁炉跟温暖的毛毯,但这些都是要用钱买的,连出狱时也要付钱才能走。人在行刑期间除了家人救济外也没能出去工作的权利,对于没钱的犯人监狱方是允许他们走出监狱在附近乞讨或是卖艺,再把赚来的钱拿来缴监狱钱。

 后来又隔了一段时间干脆全部关好露出几个对街道的窗户供人参观,甚至以此营利。往后才一点一点演变到现在的样子。而监狱问题受到舆论批评,发展出流放制,英国人开始把犯人往美洲殖民地送,但因为美洲离英国也不远,时常有船只往返,犯人往往在船上认识更厉害的窃贼,彼此交流心得磨练技艺,在美洲赚了些钱很快的又能搭船回英国再犯案,流放意义随着船只航行进步越来越没用。而部分的流放者成为美洲的拓荒者,不少留在这里繁衍生息,安居乐业的生活下去。所以几代之后这些人不乐意了,要求英国人不要再把罪犯流放到这里打扰他们的生活,在舆论之下英国只好放弃流放到美洲,而是找了个新殖民地继续流放,也就是现在的澳洲。

 澳洲跟美洲可不是一回事,澳洲的气候对英国人来说太过险峻,而原住民毛利人又特别凶狠,很多被流放到澳洲的犯人死亡率特高,因为太过不人道而取消,英国再不搞流放这一套。但法国人见了却很开心的学了起来,把犯人流放到比澳洲稍微南边的小岛,那个小岛死亡率更高,但法国人还是多硬撑了一段时间才跟进取消。(其实很多刑罚的东西法国人都喜欢捡英国人不要的来用,流放是其一,另外一个是「断头台」。英国人在中世纪晚期就开始使用断头台,因为其杀人速度快且痛苦更少,较为「人道」,原本用着还沾沾自喜,但后来还是放弃使用。而法国不只捡去用,还改良断头台将原本是直线型的刀面改成斜线型刀面,效率更快斩人更多,法国大革命时期使用断头台斩杀的贵族跟「反革命份子」有好几万人。不过这就是后话了,在本篇背景里不详谈)

 话说回中世纪,在当时若成为「亡命之徒」,教会对其还是有一定保护,一般来说逃犯只要逃到离城市中心两里外,碰到某个教会建的「避难地标」就可以免于诉讼(避难地标通常是不易移动的石柱或石碑),但摸到时必须要有目击者。如果在这种时候行刑人攻击犯人,那行刑人就要赔教堂8镑的罚金,所以通常在有目击者的状况下,行刑者是不会对摸到避难石的犯人做什么事。

 这些犯人后续的避难方法还有两种,一种是暂时躲在教堂中,在牧师的允许下能收留40天,40天后刑责未结束则可以继续逃,逃出这个国家,甚至逃到港口出海。(如果有看过迪士尼《钟楼怪人》动画版的话,里面的女主角大概就是这种暂时在教堂里请求避难的状况,只要待在教堂治安官就不能抓人)

 另一种则是到大教堂里忏悔所有过错,这些罪过会完全的被记录成册,直接改成苦修之类的宗教刑责,这样教堂就能庇护一生。但因为这些罪犯中不少仍死性不改,昼伏夜出的犯案,白天躲在教堂里,晚上扰乱居民各种烧杀掳掠,到后期很多居民是希望能够取消这种给罪犯庇护的传统。

 本文引用的就是最后这种犯罪形式,基本宗教放任而世俗法庭没法干涉,只能让罚叔这样的反英雄出来替天行道了(噫)。

 

 

*耶稣拿鞭子抽人:出自一个圣经典故,耶稣曾经因为犹太人信仰时的捐钱问题而大发雷霆,拿绳子当鞭子赶走牛羊跟翻倒兑币钱筒。因为各地翻译版本不同,部分甚至出现耶稣拿着鞭子连人带牛羊的鞭打并且驱赶的叙述。文中贱贱听说的是这个版本,他看到罚叔脸色微变以为是典故弄得不精确,认为耶稣不会揍人,只会拿鞭子抽人XD

 

*象鲛(姥鲨)是仅次于鲸鲨的世界上第二大鱼类,但主食是浮游生物。

 

*须鲸科也是深海非常巨大的鲸鱼,但主食是浮游生物、磷虾跟小鱼之类的。

 

*纪录式叙述:这是罚叔漫画的一个哏,部分罚叔个人漫画的开头会用这样的语气来回忆家人死亡,像是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家人来不及尖叫,他的女儿脸上露出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惊恐表情之类的。这里借用来回忆贱贱的死亡。

 

*贱贱「中弹」后会吐子弹的设定见贱贱跟鹰眼的刊。顺便贱贱自愈需要吃很多东西的设定也见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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