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演协秘书长:“劣迹艺人”管理办法下月执行 不溯及过往

中演协秘书长:“劣迹艺人”管理办法下月执行 不溯及过往

联合早报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昨日就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进行了报道,受到广泛关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受访时对条款作出解读,其中关于“假唱”,是指在电视台演播室以外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并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判罚为依据。同时,上述管理办法自下月1日试行,不溯及过往,之前的相关情况均不适用。 



潘燕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演艺人员在营业性演出中不得以假唱、假演奏欺骗观众”是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所制定,在电视台演播室以外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都属于管理范围。



关于是否假唱的判定,潘燕说,将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判罚为依据。



至于如何发现违规艺人,潘燕指出,道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舆情跟踪和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发现和了解演艺人员违规情形。



同时,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委员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员均在可了解掌握相关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向委员会申请对违规演艺人员启动评议程序,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章程办理。由于本办法是行业自律管理规范,适用范围仅限行业内,将不设立社会举报渠道。



潘燕还解释说,协会目前正在完善与管理办法配套的《道德建设委员会工作章程》和《违规演艺人员自律惩戒和复出评议标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自下月1日起,对于违规艺人的自律惩戒措施和复出评议都将由道德建设委员会按照相关工作章程和评议标准开展。



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中行业内代表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且每次评议工作都将采用委员“背靠背”互不干扰的方式进行,力争综合各界代表的意见,做到客观公正。



上述管理办法的适用人群包括从事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等各类型舞台艺术演出的表演者,如歌手、乐队成员、相声演员、脱口秀演员等。自下月1日正式试行,不溯及过往,之前的相关情况均不适用于该办法。 

Repor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