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就海警法运用方针通报日本

中国首次就海警法运用方针通报日本

联合早报

日本政府人士昨天透露,中国政府曾向日本告知称,中国海警局舰船在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周边活动时,对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及日本渔船,克制使用武器及强制驱逐。



这是中国《海警法》2月1日施行后,中国首次曝光该法的运用方针。



共同社引述日本政府人士透露,中国2月下旬通过外交渠道重申尖阁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也称,海警局对日本渔船的追踪是鉴于渔船驶入中国领海而实施,予以正当化;同时,应对措施十分克制,包括没有对海保巡逻船及日本渔船进行强制驱逐及用喷水枪压制和使用武器。



中国也强调,不要幻想中国会停止海警局公务船驶入尖阁周边日本领海,以及包括领海外侧毗连区在内接近、尾随日本渔船的做法。对此,日本表示强烈反对并指出:“坚决无法接受驶入领海。”



中国《海警法》规定,对于侵犯主权及管辖权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可以采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



据日本海上保安厅介绍,2月1日该法施行后,中国海警局公务船截至3月12日共有六天驶入尖阁周边领海,总计达14艘。每次驶入领海时,日本都通过外交渠道向中国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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