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立法确保医生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中国拟立法确保医生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联合早报

中国打算立法,确保医生在公共场所不会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损害,而担负民事责任。



据中国澎湃新闻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今天(13日)在记者会上介绍,《医师法草案》明确规定,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并专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



草案也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开展医学临床研究和诊疗活动等的规则作了详细规定。例如,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在医疗过程中,医师要从患者健康出发、根据患者个体差异科学选择合理的检查、治疗方案;患者及家属也要尊重医师,根据医师提供的专业意见,选择适合自己的检查、治疗方案。



如果医师对患者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草案也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草案在人大常委会6月审议后进行修改,除了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在自愿施救情况下不承担民事责任之外,也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参加医疗风险基金。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修改后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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