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1/5] 下午進度

審訊[1/5] 下午進度

法庭文字直播台


上午只處理被告的答辯,下午正式傳召證人。


【14:38】開庭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透露被告是Telegram頻道「SUCK channel」的擁有人及管理員。指被告在控罪所指時間,透過上述頻道發放了至少7項串謀煽惑他人分別干犯不同刑事罪行和18項煽惑他人干犯不同刑事罪行的信息。


控方指被告作為該頻道的擁有人及管理員,在相關時間一直擁有及管理該頻道,有權在該頻道上發佈、修改、删除信息,或指派其他人作為管理員,並授權他們在該頻道上發佈信息。控方又指,如果辯方以「頻道其他管理員的帳戶,都是由被告一人管有」作為串謀性質控罪的抗辯方向。法庭仍要考慮被告發佈的信息,能否滿足交替控罪中的煽惑罪元素。


郭憬憲大律師重申辯方立場是被告沒有在頻道發佈訊息,將爭議若其他人發佈訊息,被告的不作為是否有刑責。郭大律師舉例指,若一間房間內有毒品,而鑰匙由多人擁有並不代表有鑰匙者管有毒品;禮堂管理員讓會員在禮堂內發表煽惑言論,不代表管理員串謀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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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得多就成為專家?】

許官對控方的「Telegram術語專家」資歷及身份有疑問,質疑可否透過執行網上巡邏職責而成為相關範疇的專家?更何況所謂的「Cyber Patrol 」只是在2019年7月開設的新職位。


許官反問控方,專家證人是因為知道特別知識而成為專家?抑或只是「睇得多就成為專家」。舉例「唔係話係反黑組嗰度做咗好多年,就係三合會專家㗎嘛!」而是透過課堂進修、參考書籍、進行交流,方可以被視為專家。因此許官好奇可否因為睇得多某範疇資訊而成為該範疇的專家。


控方認為不會有課堂教授網上術語,但警員會因為長時間重覆進行「網上巡邏」而得到special knowledge了解網上術語成為該範疇專家,可以協助法庭理解相關信息內容。辯方郭憬憲大律師亦不爭議專家證人對網絡用語的解讀,例如狗代表警察,所以亦不爭議牠的專家資格,儘管牠成為專家之路不太正規。許官最後稱「若然控辯雙方無爭議,咁我就唯有(遷)就你哋囉,我已經表達咗我嘅意見。」終接納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陳慧思的專家身分。


商討後控方不需要傳召控方第一證人(拘捕被告的警員)及第五證人(術語專家)。現傳召控方第二證人 基督徒警員 14798 劉澤堅,現駐守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行動2A隊。 


【第一名控方證人,警員劉澤堅作供】

控方證人列表上第二位證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行動2A隊,基督徒警員 14798 劉澤堅 作供。


話說劉警員在2020年8月26日 17:50 左右到被告寓所附近等待被告出現。18:16時警員9721截停被告,拘捕後劉警員檢取了被告右手拿住的黑色小米電話,在18:20時搜查被告寓所。18:23時被告自願地自行輸入數字密碼,解鎖電話讓劉警員檢查。劉在8月26日18:24至翌日01:43時,向電話屏幕拍攝了168張照片,記錄TG群組的信息內容。其中一幅相底部有broadcast字樣(下方為示意圖),顯示被告有權限在SUCK channel上發佈信息。


示意圖

之後在劉在法庭解釋每張螢幕截圖的原因,理由是記錄頻道的Removed User、administrators、subscribers數量等資訊,顯示SUCK channel的擁有人的用戶名稱是「SUCKER」。


*辯方不同意信息標示的發佈者就是該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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