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养臭水”风靡中国校园 该禁还是不该禁?

下午察:“养臭水”风靡中国校园 该禁还是不该禁?

联合早报
“养臭水”近期再次席卷中国校园,中小学生在网上分享臭水配方。(互联网)

“养臭水”近期再次席卷中国校园,许多中小学生热衷钻研各种配方,把包括唾液、牛奶、蟑螂、苍蝇、蚊子、老鼠尾巴、生猪肉、护手霜等各种毫不相干的原料放入饮料瓶,让令人恶心的液体在瓶子里发酵一段时间观察变化,并坐等瓶子炸开臭水喷发,而后在网上分享经验之谈。

中小学生养臭水之风,近期引发中国舆论两极化反应,有网民吐槽臭水实际上就是“生化炸弹”,会引发安全隐患。有人则认为,养臭水的配方和过程充满创意和不确定性,可被视为一种“原始的化学实验”。有媒体也认为养臭水虽危险,但“堵”不如“疏”;有评论则批评养臭水养不出真正的科学精神。

医学专家则警告,养臭水很危险,可致人中毒、感染疾病;法律专家则提醒孩子养臭水,不仅学校和家长要担责,还可能构成犯罪。


学生养臭水扰乱教室秩序

广东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DV现场》5月31日走访广州两所学校,养过臭水的小学生透露经验,使用配料包括可乐、红茶、绿茶、牛奶、酸黄瓜等,但强调未加入动物尸体。

有学生称,不要小看这些材料,当它们养到一定程度时威力不小,大概率会爆炸,相当于一个瓶装的鞭炮,“威力好像一个炸弹,我有同学在班里养过,炸的很高,boom(声效)一下爆了,有同学就哭了”。

有学生形容臭水很臭,“像垃圾桶的味道”。有学生则称养臭水就是恶作剧,“看见别人爆炸就是乐趣,可以吓唬胆子小的”。




臭水在教室里炸开后,还导致教学电脑损坏。(互联网)

有家长认为,同学之间对事物充满好奇,甚至有一定的猎奇心态,情有可原。有家长则表示,不理解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孩子养臭水,更不应以恶作剧取乐,如果发现会第一时间制止。

另一方面,不少养臭水的学生会记录下所用的每份材料和完整的配置时间线,并在网上分享“饲养心得”及臭水配料表,吸引其他学生效仿。

中新社5月30日引述一名曾有养臭水经历的小学五年级学生说,他在网上看到养臭水的一个配方后,决定和好朋友照单制作,用绳子拴住瓶子藏在教室窗户外面。按照网上分享的经验推算,两人在臭水快要炸开的时候,拿到校园花坛去,结果路上炸了,不仅溅了两人一身臭水,还弄到嘴里当场呕吐不止。


学生在网上分享臭水配方。(互联网)

孩子为什么要养臭水?

不少网民对学生养臭水的行为表示不理解,“这有什么好玩儿的?”“现在的小朋友无聊到这种程度了吗?”“作业太少了”“真不明白这些东西到底是谁兴起的,从萝卜刀到烟卡,这会又是生化武器。”

但也有网民称自己小时候也玩过,但没带到学校,配方也没这么夸张。还有人认为,孩子有探索欲是好的,但是学校、家长一定要正确引导。

中国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懿分析,中小学生正处于探索欲最强的时期,加上学业压力大,看着大家跟风养臭水,学生好奇尝试,也是为了和同学有话题。

中国学生养臭水也引发舆论场两极化反应。江苏媒体《扬子晚报》星期一(6月3日)发评论,称养臭水养不出真正的科学精神,并指养臭水不是现在中小学生的独创,他们的父辈或许就养过,只不过在如今的社交媒体时代,养臭水更容易被分享和交流,导致其流行范围更广,甚至出现“比谁养的更臭”的攀比现象。

评论认为,养臭水深受中小学生青睐是因他们正处于好奇心重的年纪,喜欢刺激、冒险,渴望以一些特别的方式满足自己对于恶作剧的体验。养臭水的过程充满不确定性,而且炸臭水还能让他们有一种探索和冒险之感。

更何况,养臭水还被人披上“爱化学、爱科学的外衣”,被视为原始的化学实验,养臭水的人则好似未来的“化学大师”或“魔药专家”,从而让这一行为变得“时髦”起来。

评论并指出,养臭水看似是对化学、对科学的热爱,实则跟以求知与创新为宗旨的化学、科学关系不大,化学和科学是在严谨的实验之下,进行有目的的探索,而不是盲目尝试。


学生在网上分享臭水配方。(互联网)

河南媒体大河网则认为,养臭水虽危险,但“堵”不如“疏”。如果老师和家长急于制止、一禁了之,就会扼杀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评论指出,养臭水的行为看似是无聊的游戏或恶作剧,但实际上可能是孩子们寻求关注、发泄情绪或寻找归属感的一种方式。在表面平静的校园里,孩子们面临来自学业、家庭、社交等多方面的压力,而养臭水这种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正好为他们提供挑战自我、超越极限的机会。他们通过耐心观察、细心呵护、不断尝试和调整,最后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自豪。

法律专家警告:养臭水可构成犯罪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医生李侗说,孩子们养的这种臭水成分不一,也无法准确判断其中具体的有毒有害物质,但可能产生氨、硫化氢、甲醛等有毒气体,引发中毒、影响呼吸功能、胃肠道不适、头晕甚至损伤中枢神经等。蟑螂、苍蝇及老鼠等动物的尸体经过密闭发酵,也可能产生大量细菌。

针对已有不少臭水惹祸的案例,有律师指出,如果臭水在学校爆炸造成损失,家长和学校都有可能单独或共同承担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指出,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校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想减免责任,则应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有学生发贴要求同学不要养臭水。(互联网)

首都师范大学刑法学教授肖怡则提醒,如果炸开的臭水直接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一定数额,或有证据证明因臭水造成多人感染病毒或疾病,这些情节都有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并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禁或不禁养臭水不应一刀切

养臭水的舆论之争,实际上也是教育方针之争,以及团体秩序与个人自由之间的拔河。世界各国伟大著名的科学家在进行旨在推进人类福祉、但有不小风险的试验时,都不会选择在人群密度高的地方进行。中小学生私下养臭水,满足好奇心甚至是求知欲,无可厚非,但如果行为妨碍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健康和自由,也不应被合理化。

至于孩子养臭水背后的心态,究竟是出于好奇、攀比、空虚、叛逆,还是捣蛋,因人而异,需要家长学校从旁观察引导,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给出禁或不禁的简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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