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回应阳性康复者求职被歧视:一视同仁不能贴标签设槛

上海政府回应阳性康复者求职被歧视:一视同仁不能贴标签设槛

联合早报

针对上海出现冠病阳性康复者因被歧视而找不到工作的问题,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星期一(7月11日)回应说,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冠病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根据新浪新闻报道,尹欣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星期一下午组织召开上海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就相关提问作出上述回答。

尹欣说,这个问题(阳性康复者在求职中被歧视)很重要,也关注到相关情况。中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尹欣还援引中国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出台过的专门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冠病确诊患者、疑似冠病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尹欣说,上海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冠病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尹欣说,最后希望能够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尽快的让这些在求职路上跋涉的人们,尽早的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都能够工作的安心、踏实。

上海上轮疫情结束后,当地许多招工信息都增加了一个要求,不要曾感染冠病的阳性患者。”有的招供信息还写道:要“没有做过志愿者的”“没有确诊过”“没有阳过”“疫情期间没有做过政府项目(包括)急诊临保、方舱、临时隔离点”,并强调“一经发现罚款+免掉工资”。

不少感染冠病的外地求职者,在痊愈出院后,却面临无法找到工作、在街上“流浪”甚至被到处驱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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