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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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環境當做自己的房間一樣認識與思考】

 

最近有兩個關於「動物倫理」的事件,我想談談我個人的看法。一是關於華山草原的「草民打獵」,另一件則是南安瀑布出現了一頭與母熊分離的小黑熊。

在全臺的「文創園區」裡,華山的商業成果與展出活動應該都是相對豐富的。但六月份發生的分屍案,則讓特區旁的「大草原」空間與其上的活動,產生爭議。一開始時媒體以批判草原上的活動做為衝高點擊率的資本,片面強調活動的肉慾渲染後,開始朝另一個方向「矯正」回來,那就是以看似較「深」的訪談模式,陳述「你不知道的另一面」。

幾天前我讀到一篇名為〈遁逸的結界——他們為什麼湧向華山草原〉的報導正是如此。在這篇文章裡,介紹了幾位陸續加入草原活動的「草民」。報導著重人的「側寫」,有想呈現公眾貶抑的草原活動另一面的意圖。

從事創作,也帶領學生創作,我對各種奇怪念頭的人並不容易感到驚訝,反而會比較在意「使用話語術包裝空洞念頭」的狀況。因為這種狀況好發在對創作有熱情,但通常不真的能深度力行,或用來掩飾對自己創作成果的不安定與缺乏信心的人身上。

報導中草民5號對自己行為的論述值得討論。報導的標題稱名為「六雨」的草民是「大學生獵人」,「六雨」主修雕塑,並且會製作動物標本,平時會在課餘在華山草原住上4、5天,再回學校上課。

「六雨」在草原的「作品」是一間樹屋、一支音樂錄影帶(該報導沒有更進一步訊息,我無法評價這兩件作品的完成度)。接著他想「在這裡過不花錢的生活」,於是開始「打獵」。他打獵的對象是一些典型的都會型動物,包括「鴿子、喜鵲、黑冠麻鷺與松鼠」,並且自己食用。他自稱他做的是「有原則的打獵」,第一他吃的是「非保育類動物」,第二是倘若那天他打了獵,就不買其它食物來吃。

「大學生獵人」很可能是報導者賦予的煽動性標題,但我不認為「六雨」是「獵人」。我們可以從民族學與動物倫理的角度來思考這件事。

 

幾天前我在電視上看到「移居世界秘境日本人好吃驚」,其中一個案例是一位名為「伊藤精一」的先生,被阿拉斯加原住民稱為「Trapper 伊藤」。這位1940年出生於東京的老先生原本是個飆車族,後來迷上了溪釣。成為上班族後,有一回讀到芥川賞作家開高健的散文作品,其中描述了在阿拉斯加溪釣的場景,讓伊藤憧憬不已。

開高健是日本戰後的文學旗手,在臺灣知名度並不如另一個當時與他齊名的大江健三郎來得高。但他卻是日本「非小說」寫作的拓荒者。日本很早就有作家參與戰爭報導的傳統,60年代,他奉派採訪越戰,成為兩百多名記者裡不到十分之一的倖存者。之後又到巴黎參與反戰活動,回日本後成為美食作家。

不過開高健沒有停留在美食作家的身份,1979年他到阿拉斯加,並花了數年縱貫南美北部,一面釣魚一面寫作關於釣魚的文章,其中一本便是影響了伊藤先生的《オーパ!オーパ!》。伊藤被開高健的文筆迷惑,因此跟公司請了一個月的長假來到阿拉斯加溪釣,不料一下機就覺得「終於回到故鄉」,三個月都沒有回國。

一日他到二手衣店買東西,巧遇了一位阿薩巴斯卡族的原住民湯姆,兩人一見如故,常相約釣魚。伊藤先生告別親族,決心一人在阿拉斯加生活。為了維生,湯姆教導他阿薩巴斯卡族的陷阱狩獵法,布置陷阱最重要的一點便是不能讓獵物知道「這裡有陷阱」,但伊藤先生就是做不到,沒有動物落入他的陷阱裡。

當時當地人都笑他日本瘋子,因為日本是個富裕國家,何必千里迢迢來到阿拉斯加生活?但他就是想成為獵人。於是他問湯姆,怎麼樣他才能成為一個獵人?湯姆說:獨力捕到一隻狼,人們就會承認你是獵人。伊藤努力了四年,終於在第五年捕獲一隻狼,從那時開始,當地人便稱他為「Trapper 伊藤」,認可了他的獵人身份。

 

對原住民文化有認識的人,都必定知道有狩獵文化的原住民,並不是參與獵隊就會被視為合格的獵人。在部落裡,不但有年齡階層,獵人與非獵人,獵人之間都有位階存在,那個被認可的條件便是狩獵的知識與實績。而獵人與獵物之間,亦有許多的狩獵倫理在運作著,比方不殺雌獸,不殺幼獸,或不介入他人的獵徑獵場,擺放陷阱也有數量與路線的限制……。也就是說,獵人這個身份有著內部與外部的雙重認定與雙重規範。(當然,這不能保證沒有破壞身份與規範的獵人的存在。)

「六雨」的行為甚至無法稱為「打獵」,因為眾所周知,台北市區公園裡的松鼠毫無警戒心,喜鵲和鴿子亦然,黑冠麻鷺更因為習性,常常危機靠近反而以靜止的方式偽裝不動。也就是說,「六雨」的行為從外部來看,無甚打獵技巧。而他狩獵的內在因素也不具倫理性(獵人通常對獵物存有敬意),他並沒有非打獵不可的生存、文化理由,從受訪的內容來看,只是把獵物當成和市場賣的雞肉一樣的「有機物」而已。

「六雨」自稱在「打獵」,並不是一種文化或挑戰文化的行為,比較像是「使用話語術包裝空洞念頭」。我認為分屍嫌疑犯自稱「賽德克族」,也只是類似話術,他們不真的在意這些「詞」的核心,因此也不是藝術家。

 

至於民眾湧至與母熊分開的小黑熊出沒的地點打卡或拍照,則是我們都需要更努力提升公民素質的警訊。這行為不是出自對動物生態的好奇心,只是滿足虛榮感而已。

南安瀑布以及周遭區域本就是黑熊研究者關注的地區,同時也是許多民眾喜愛的健行步道。一個成熟的公民,並不是只能見到動物拿出手機拍照而已,倘若生態教育有一定的基礎,所有人都可能參與黑熊生態的「公民科學」(citizen science)。

所謂的公民科學意即在日常(或業餘性)的觀察裡,收集並提供生物或自然環境有效資訊,漸漸累積成科學研究的基礎資料。我們的手機裡並不需要一張「自己拍到」的黑熊照片,而是讓自己具備相關知識後,能將一些諸如排遺、足跡或是環境細節異動的資訊,無私地提供出來,成為專家研究的有效材料。當然,前提是「有效」、「不造假」。

我一直認為「生態」將會是臺灣做為一個有價值主體存在很重要的先天條件,但事實是我們一般民眾在生態知識與倫理認識上都有很大努力的空間。受過高等教育的草民把「獵」到黑冠麻鷺、鴿子視為理念的展現,和開著車專程去拍一張小黑熊照貼上社群網頁一樣悲哀。

 

在阿奇科.布希(Akiko Busch)《意外的守護者》這本談「公民科學」書裡的末章,提到十八世紀的法國貴族作家邁斯特(xavier de maistre)以「臥室裡的遊記」聞名。他的書細細描寫自家的地毯、扶手椅和版畫。阿奇科說,在他看來,博物學家在做的也是一樣的事:那就是把環境視為自己的房間一樣,細細描繪、關注它。

藝術創作者不把規律的行動與細緻的觀察視為創作的基礎,光用詞語包裝只會讓自己往想像力的躍進越來越遠。開高健讓人尊敬的不是他拿自己的人生來吹噓,而是運用寫作的長才,把自己拋向那樣的人生裡。

這是為什麼我在上文學系所的課,也鼓勵他們多讀科普書,多親身接觸環境的原因之一。滿腦子只有文學知識的作家,那樣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未來的作家在資訊網絡、生態環境、基因工程,乃至於博物、宇宙知識上,都需要更嚴格的基本要求。即使是一般的公民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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