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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以此文送給澳門官員


讀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 為官無功即有罪》,更深理解為官之道,始悟《書》說的“崇德報功”。紀文假托北村鄭蘇仙夢入冥府所見:“有一官公服昂然入(閻王殿),自稱所至但飲一杯水,今無愧鬼神。”這位穿着官服打扮的,自稱做官以來,所到之處只喝一杯清水,如今在閻王與小鬼們面前,可謂毫無愧色。閻王諷刺地說:“朝廷設立官員,旨在治理安撫百姓,下至驛站的管理、水閘小官,都有興利除弊的責任,如果不貪錢就是好官,那麼官府大堂只需立一具木偶,連一杯清水也可免,不是比你更好嗎?”他答道:“我雖說沒有功勞,但也沒甚麼罪!”閻王說:“公一生處事求自全,某獄某獄,避嫌疑而不言,非負民乎?某事某事,畏煩重而不舉,非負國乎?三載考績之謂何?無功即有罪矣。”


像這樣的官,但求自保,甚麼都不敢管,不敢理,看來是個“好好先生”,實則是否尸位素餐,故閻王說:“為官,無功就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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