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出入於「大監獄」與「小監獄」之間

五、出入於「大監獄」與「小監獄」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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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從事各種人權活動,撰寫政治評論,起草和組織若干簽名信,劉曉波付出了絕非一般人所能承受的巨大代價。整個九〇年代,除了經常性的騷擾、軟禁、「被旅遊」之外,[1]劉曉波有兩次較長時間失去自由:第一次是因起草和組織〈反腐敗建議書〉和〈「六四」六週年呼籲書〉,他被警方從家中帶走,沒有任何合法手續,被關押在北京郊外一個祕密地點長達半年之久。第二次是因發表〈雙十宣言〉,被「勞動教養」三年。

一九九四年,劉曉波與陳小平等人向全國人大提交〈關於廢除勞動教養制度的建議〉。僅僅兩年之後,劉曉波本人卻成為勞教制度的犧牲品,他曾在十幾分鐘內被剝奪長達三年的人身自由。

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清晨,正在睡夢中的劉曉波,被一陣敲門聲驚醒。他起身開門,眼前站著的是熟悉的片警居曉菲和另一位沒見過的警察[2]。居曉菲一向喜歡穿便裝,這天卻換上了警服,從他的裝束和嚴肅的表情中,劉曉波多少已經感覺到此次大概不是例行的談話或傳喚,一定要發生更為嚴重的事情。「六四」後,他一直與警察打交道,和居曉菲打交道的時間也不算短。居曉菲是個有良心的警察,平時對劉曉波很客氣,臉上總掛著和善的笑容。

劉霞也被驚醒。劉曉波安慰她說:「是小居,不會有什麼事。」劉霞以為這是又一次見慣不怪的例行公事──隔一段時間就要有一次傳喚。

本來,劉曉波想讓劉霞起來,跟他一起出門,如果真發生什麼,劉霞能看到他被抓走的全過程。但他又實在不願、不忍心讓劉霞目睹那近於生離死別的殘酷一幕,不忍心聽到她那聲嘶力竭的叫喊,看她那被淚水浸泡的目光。於是,他裝作若無其事地穿衣、出門,直到下了樓梯、走出門洞幾十公尺之後,他還回頭望了一眼他們小北屋的窗子,它還開著一道小縫。

兩個警察把劉曉波領到萬壽路派出所,直接去二樓的大會議室。那裡已經有七、八個警察在等著。有穿警服的,也有穿便衣的,其中三個人端坐在長條桌中間。這個屋子、這個長條桌他都很熟悉,曾多次在這裡與北京市公安局一處(政保處,後更名為國保大隊)、海淀分局和派出所的警察們見面。大多數情況下的見面,是例行公事的「聊天」或「溝通」。

進屋後,他們讓劉曉波坐在那三個人對面。他一抬頭,發現在屋子的東南角,有人扛著攝影機,鏡頭正對著他。正對著他的那個人開始提問。無非就是明知故問的一些例行問題,諸如姓名、年齡、籍貫、民族以及其他情況,他都懶得回答了。接著,他們出示兩份境外報紙的影本,內容是他的一篇文章(在台灣《聯合報》發表的名為〈被褻瀆和被遺忘的死亡〉的紀念「六四」五週年的文章)和一封呼籲書,以便當面確認是他寫的。這一切問過之後,他們向劉曉波宣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決定書〉,以「造謠、誹謗」和「擾亂社會治安」為由,判處三年勞動教養。

也許已經有過兩次被剝奪人身自由的經驗,並對自己的命運有充分的心理準備,聽到「勞教三年」的判決,劉曉波沒有絲毫的慌亂,甚至連不安的感覺都沒有──儘管這一次被剝奪自由的時間之長,超過了「六四」之後的那一次。當警方讓劉曉波在判決書上簽字時,他好像沒過腦子就斷然拒絕,不是憤怒的拒絕而是平靜的拒絕,並當即提出不服此判決的上訴。

警察又多次恐嚇說:「你再認真想想吧,簽字對你有好處,拒絕簽字的後果更加嚴重。」見勸說無效之後,警察只好讓劉曉波在法律文件上寫下「本人拒絕簽字」幾個字,他平靜如初地寫下這幾個字。

所謂的「法律手續」終於辦完了。劉曉波又點燃一支煙,警察帶他出了派出所。他提出要見劉霞一面,警察說:「回頭我們會通知劉霞的。」

三輛警車停在派出所門口。警察沒有給劉曉波戴手銬,甚至還算禮貌地讓他上了中間的那輛。居曉菲和另一個警察坐在兩邊,把他夾在中間。

一上大街,警車就一路鳴笛,由長安街向東行駛,在公主墳立交橋右轉上西三環,再拐向南二環。大約半個小時後,警車拐進一個窄胡同,出了胡同就到了半步橋四十四號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大門口等待警察辦拘押手續時,居曉菲偷偷塞給劉曉波一包萬寶路煙。劉曉波坐在車上抽煙,一個穿便衣的警察遞過來幾根油條,權作早飯,他居然一口氣吃了兩根。事後,他驚奇於在那種情況下,自己的情緒是那麼穩定,食欲竟如此之好。

後來,劉曉波被帶進看守所。在某個房間裡,看守所的一位女警察負責登記和詢問。詢問完畢,他要求紙和筆,寫法律委託書和上訴書,那位女警官出去後,房間裡只剩下他和居曉菲以及另一個同車來的年輕警察。居曉菲問他有什麼事轉告劉霞,劉曉波把衣兜裡所有的東西都掏出來,有錢包、鑰匙等,包括那盒煙,一起交給居,讓居帶給劉霞。他還想讓居給劉霞帶幾句話,但一時語塞。這時,看守所的警察回來了。

劉曉波從走出家門到走進派出所再到被押上警車,整個過程大概只用了十幾分鐘。「這就是中國特色的勞動教養制度,剝奪國民人身自由這麼嚴重的懲罰,居然可以不經過逮捕、提審、起訴和審判,在十幾分鐘內搞定,極大地節省了踐踏人權的成本。」

一九九七年一月底,北京市公安局將劉曉波遣送到戶籍所在地大連的勞動教養院服刑。曾經在大連當記者的姜維平撰文提及當地司法系統的官員談到劉曉波勞教中的情況。據大連勞改處副處長張某透露,劉曉波關在大連勞動教養院是上面精心研究的,一方面他戶口在大連,押在這裡順理成章,另一方面他父親在大連,自然雙方情感上難以割捨,利用這個關係好改造他。而且大連少有外國記者和外國使館,所引起的國際關注度比北京低。而二〇〇九年劉曉波被重判十一年後,則被轉移到跟他的戶籍毫無關係的遼寧錦州監獄服刑,可見中共的司法不僅沒有任何進步,反倒在繼續倒退。

據勞改處副處長張某說,在勞教院,劉曉波愛談政治,即使剃光了頭,當了囚徒,也不悔改。有一次,他又被一個同犯舉報,說他私下罵某某管教等等。張某講到這裡,用一隻手比劃著,形容自已抓住劉曉波肩膀的樣子,還警告說,你再鬧狂,我叫你吃膠皮管子。每個管教都有膠皮管子,即打人的電棍。另外,當局為了便於監控劉曉波,專門安排一個文化素質極低的、小學未畢業的少年犯在他身邊,以免受其影響。一個名叫鄭義強的警察得意地說:「劉曉波不是大博士生嗎?叫他天天與文盲在一塊,對牛談琴,看他怎麼辦!」

對於坐牢,劉曉波心境平和,他認為這是「求仁得仁」,是異議人士的一種「本職工作」。坐牢是常態,不坐牢是萬幸。如果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就不要挑戰中共。捕蛇者哪有不被蛇咬的呢?劉曉波在為「六四」後被投進監獄的作家秦耕的回憶錄所寫的序言中說:「政治犯不是超人,為自由坐牢也不是自我炫耀的資本。在這顆平常心的審視下,監獄的鐵門成為通向自由的必經之路,獄外的抗爭和獄內的堅守共同構成獨裁下的自由事業。」作為一名囚徒,如何不被長久的牢獄之災摧垮?劉曉波的心得體會是:「在極端嚴酷的環境中,只有保持樂觀的平常心,某一時刻的絕望才不會變成自殺的毒藥,特定的苦難才不會把人變成喋喋不休的怨婦,才不會陷於『為什麼我如此倒楣?』的自我中心深淵,才不會沉溺於『我是天下最不幸的人』的悲歎中而無力自拔,才不會覺得全世界的人都『欠我一筆還不完的債』,稍不如意就大發雷霆或哀聲歎氣,並將自身的冤恨、憤怒、悲觀、厭世、沉淪、頹廢等情緒,轉嫁給外在環境和親人、朋友及其他人。」

劉曉波特別欣賞秦耕提出的「愛獄如家」的觀點,他認為這既是一種難得的品質,也是獨裁制度下異議人士應該具有的「職業道德」。選擇反抗首先是個人性的和自願性的,你也可以像其他人一樣選擇沉默。既然是個人的、自願的,就要坦然承受這種選擇所帶來的一切,特別是當坐牢並沒有為良心犯帶來所期望的社會聲譽和公眾尊敬時,良心犯也不應該怨天尤人,更不應該以坐牢為資本向社會討債。與此同時,外在的社會評價越是向良心犯獻上種種英雄光環,良心犯本人就應該越清醒,避免陷於一坐成名的自我陶醉之中。無論經歷多少苦難,也要保持看待自己和看待社會的「平常心」。這是劉曉波的「夫子自道」,為了心靈的自由,他付出了身體不自由的代價。整個中國對他來說就是一座「大監獄」,多年來,他都是從容地出入於「大監獄」和「小監獄」之間。與許多坐牢之後心理失衡的人相比,他始終保持著謙卑的心態。

[1] 編注:「被旅遊」為中共推動「維穩」的手段之一,某些被政府視為是異議分子的人,會在特定日期(如「四二五」法輪功萬人和平請願紀念日、「六四」天安門事件等)被警政單位強制帶離北京或其他敏感地區,到外地去「旅遊」,以減少其在敏感地區生事的可能性。

[2] 編注:「片警」即指派出所的警員。因其工作範圍為分片負責某一地區內的治安,故得此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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