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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地獄,永遠是旁人對困境的無知。今天有一個新的死刑判決出來了,是新北市一名吳姓單親媽媽因為經濟困頓、勒死兩個年幼的孩子、試圖自殺卻被救活,在新北地院被以家暴殺人罪判死刑──這是一審判決、不是最終結果,只是,我好想好想拜託法官,量刑是你職權可以決定的事情沒錯,但,量刑就量刑,能不能不要講幹話?能不能拜託你們正眼看著這世界啊? .

「這7年來都是我在養他們兩個小孩,我今天要帶他們一起走,因為我覺得這7年來,我被看低了,我獨自一個人面對所有的輿論壓力、各式異樣的眼光,包括工作找得不順遂……這7年來都是我自己,他們生病的時候、不舒服的時候,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在顧,我24小時去哪裡都要顧著他們,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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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單親媽媽,她一個人扶養孩子,背負著現今社會對單親仍有的歧視、雇主的不友善,這段自白是她鑄下大錯以後才發出的遲來求救,然而對於這段求救,法官是這樣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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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見渠行為後所造成被害人生命之殞逝及被害人家屬之傷痛有何反省之意,且對於渠本身人格、心理上之重大缺失及泯滅人性之反社會人格,均未見有所深切檢討,尚難認被告有何已有悛悔之實據,尤其在被告未能徹底悔悟面對己非之前,足見對於被告之教化顯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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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雙親家庭都可能被育兒壓力壓垮,單親家庭更加上工作與育兒的兩難。在我採訪看過的、聽社工說過的許多貧困家庭個案裡,當孩子還年幼、無法上學時,很多單親家庭都背負著「有工作就無法照顧孩子,照顧孩子就無法工作」的困境,即便孩子上了小學,也常因為接送時間無法配合工作,求職不斷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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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雖然許多出租資訊會標明「歡迎夫妻」、「適合家庭入住」,在許多房東想像裡的「家庭」並不包括單親,一旦知道來租房子的人是單親,房東通常是搖搖頭,就覺得他們不可靠、沒資格、一定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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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達7年來,這位吳姓單親媽媽或許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下度過的。即便台灣看似性別平等,單親爸爸跟單親媽媽在社會的評價依然不同,單親爸爸評價是堅強偉大,單親媽媽卻總被檢討為何離婚、孩子被說是「拖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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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扛這些扛了7年,雖然到了最後一個月有兄嫂接濟,還是垮了。結果法院說,被告「僅因一時生活不順遂」便片命決定同時結束孩子生命,不宜輕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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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這段她扛了7年的事情,在你眼中只是「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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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否認的一件事是:只要活著,人生就會不斷出現變化。這變化,可能包括富有的會變貧困、貧困也可能會變富有──但,當你處在沒工作還要養兩個孩子、下一份工作又不知道在哪的時候,你真的能確定自己不會絕望嗎?當整個社會都拒絕你的時候,你真能保證自己永遠能保持自信,一直催眠自己「明天會更好」、「人生有轉機」?這社會有失業補助、低收補助沒錯,但當一個人陷入絕望,你又要她如何有動力去求助、去搞懂各種申請細節呢?她連怎麼活著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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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我都不同意任何一個人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即便是父母,孩子也是獨立個體、會有自己的人生。只是,實在抱歉,這次判決法院說的「一時」我實在無法接受──你眼中的「一時」,是她以為的一輩子,你眼中的「無教化可能」、被告對殺人重罪的「辯解」,是她已生無可戀、不期待一切回應的最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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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兩個孩子,她以為能做的贖罪就是「死」,但她失敗了,她不知道現在吞上百顆安眠藥灌酒都不見得會死。而這失敗,在法院眼中成了「毫無悔意」的證明,而死刑變成一種扭曲的慈悲,幫助她完成她沒能完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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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碰到這樣的事情,人們總會高喊「社會安全網」,只是,「社會安全網」到底是什麼?那好像不只是社工的事、政府的事,一張網子即便能網住一些人也必然會有漏洞,但我一直相信,每一根編織成網子的線,都從理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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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法官理解,這世界,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相信「一時」真的只是「一時」。判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那是你們法官可以決定的事情沒錯,但當判決書公開上網,你寫的一字一句,都可能傷害到現在還在掙扎求生的,脆弱、痛苦、無處可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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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取自新北地院新聞稿》最新死刑犯出爐!單親媽勒斃2幼子被判死:我去陪孩子,不然他們會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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