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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在奐對著號碼坐下時不免對座位有些微詞,坐墊的軟布材質摸起來是挺不錯的,就是空間太小,連收個腳都有些困難。

  他行李不大,早上抓了一個後背包就衝出門了。

  手指不斷磨擦著車票,金在奐把背包抱在胸前,頭靠上一邊的窗子,“哐”的一聲。


  不遠處的司機那兒說是要出發了,他閉眼,又張開。

  真是太煩人了。

  那個只要視線一暗,就會馬上浮現的畫面。


  太煩人了。


  -


  他身上穿著的牛仔藍襯衫是幾週前在購物中心買的,同行的朋友看他拿了那件下來還訝異了一下。

  “幹嘛?我穿不好看啊?”

  “不是,就是意外你還會穿這種衣服。”

  金在奐微怔,又看了一眼手上那件襯衫,答道:“⋯⋯我是不穿的沒錯,但想試試看。”

  那朋友調侃了一下自己問說是不是春天到了,但這春天特別冷,連暖被都遮擋不了的寒,每一夜都緊抓著自己不放。


  手機響了。

  靜音模式的手機在收到來電時會轉為震動,此時突然在金在奐的手中震起來,嚇得他緩了好幾秒才回過神查看來電者是誰。

  ⋯⋯然後他摁下了拒接,還進到設定那裡把狀態改為勿擾模式。


  坐在他旁邊的乘客是個中年大叔,此時正在吃著飯糰;金在奐從對方筆挺的西裝猜想那大概是要去出差的人,小的時候自己父親也時常就這樣坐著巴士南下北上的跑,而穿來穿去西裝也就那麼一套,等到金在奐意識過來之前,父親的那套西裝老早就被收到衣櫃深處。

  金在奐翻了一下背包才翻出來那把深藍色的頭戴式耳機,他翻著歌單,最後在某個樂團的曲子下停了下來。


  他以前不怎麼常聽這樂團的,就連隨機播放時播到他也會按下跳過的程度。

  但這曲子標題看著看著就讓他想哭,他也不是這麼情緒化的人,就是那一串句子戳了他眼下的軟肋。


  前奏出來的意象像是一個慵懶的午後,剛完成工作的,也許是個黃昏。

  金在奐從以前就覺得歌曲很神奇,也可以說是歌詞,或者能說成是人與人的相似;那樣平常的某一天某一個早晨,無意間入到耳裡的字句就這樣的打在心房上。

  他在聆聽同時無意識的與曲子一同哼著副歌,字詞裡說著喜歡上一個人是令人無法置信的那般奇幻,但喜歡就真的是如此、如此神奇。


  金在奐有個好喜歡好喜歡的人啊。


  那個人只要一打來,他從來都沒拒接過;那個人笑起來好看,做鬼臉也好看,有時候假裝生氣難過的樣子也好看。

  巴士停在一個十字路口前,再過一個路口就要上交流道了,金在奐沒捨得再聽下一首,又把手機轉亮,重新將進度條拉回開頭。

  那個人也喜歡逗自己,在外人看來說是他們感情看起來特別好,金在奐不會否認,他就享受著自己與那個人在別人眼裡關係特殊的得意感。

  ⋯⋯今天好像太陽特別大,他沒有觀看氣象預報的習慣,低頭一查才發現今天是整個月以來難得的無雲太陽日。

  與那個人第一次見面是在自己抵達異鄉沒多久的事,當初也是沒做任何準備就莽撞的離開家裡,出了舒適圈才發現很多事情都不像自己原本預想的順利⋯⋯就連房租也是。

  那天晚上下了大雨,他沒帶傘。

  而那個人把他撿了回家,給他毛巾擦乾身子,還用剩下的食材做了一碗熱湯給金在奐喝。


  那個人說,他這裡缺人手,要是金在奐願意的話可以在樓上空房住下來,上完課再來幫他一起開店。

  金在奐當時是個被房東趕出來的大學一年級生,身上還背著學貸,借住在朋友家裡已經好幾個禮拜了。

  他當然立即答應,而那個人與他握手的手掌有些低溫,但在金在奐記憶中卻是溫暖得很。


  曲子又結束了,取代而知的是隨機播放出來的分手情歌。

  而他再度摁下暫停鍵,耳機不再唱誦歌曲,於是他將之取下,讓其靜靜的躺在他的肩上。


  -


  車程比想像中來得短,金在奐抓著背包肩帶走下巴士時還有些迷茫,久隔一年才回到這片他長大成人的區域,該說不愧是首都嗎?才一下的時間,一切的景象就與他記憶中的大相徑庭。

  他沒打算走遠,也沒通知家裡說他回來了,只是在車站附近繞著。


  大學同學給他傳訊息來了,問他今天怎麼沒來學校。

  金在奐讀了訊息,沒給出任何回覆。


  那個人也沒給他回覆。


  前一夜的記憶像是用火烙在皮膚上一般灼燒著他的耐心;金在奐趴在車站二樓的瞭望台上,豔陽照得他整個人都暖烘烘的,他打了個大呵欠。

  他所借住的那間屋子的一樓是只有在傍晚才開店的小拉麵店,店主是大他一歲的哥哥,對方在高中一畢業後就出來開店,用的是父母給的資金,店面不大,溫馨得很,就連到來的客人也大多是常客。

  金在奐住在二樓的小房間,隔壁房即是那位店主哥哥。

  呵欠過後積出來的生理淚水讓金在奐模糊了視線,他眨了眨眼讓水珠滑下臉頰,手機傳來訊息通知聲,而他連開都不打算開。


  金在奐大學讀的電影學系,只是為了給從小許著要當上電影配樂師的自己一個交代,即使父母有意見他也想闖闖。

  一年級新生的課程意外的滿,每到下課都已經是四五點的事情了,天色雖是還沒落下,身體實質感受到的疲憊感也是真的如臨日落般的悵然;不過這樣的感覺在一段時間後就沒了大半,主要原因還是他只要一走回借宿處,就能看到那個人勾著好看的微笑向自己揮手。

  是啊,真的很好看。

  他會與那個人一同準備晚上經營要用到的東西,那人乍看可靠,但在處理事務上卻是有些笨手笨腳的。

  金在奐總是會在那人出糗的時候不給面子的哈哈大笑,然後走過去笑著替對方處理好。


  中午他吃的是車站裡的拉麵專門店,他初來乍到,就照著店員的推薦點了一碗豚骨口味的,那湯頭很濃,油脂過多的口感讓金在奐嚐不出原本高湯的味道。

  那個人的高湯就是他喜歡的味道。

  有柴魚的甜味,與金在奐說不上來的香氣。

  他咬下了一口麵條,泡在湯裡稍微有些軟爛,但還在接受範圍;他看了一眼店內的員工,站在大鍋前攪拌湯頭的男子頭上綁了一圈毛巾。

  這樣說來那個人算是容易出汗的類型。尤其是在處理高湯時老是會被熱氣熏到流汗,而金在奐偶爾在一旁處理食材,就會順手拿了手帕湊過去給那人擦汗,然後那個人會轉過來對他說一聲謝謝。


  他也許是喜歡透過布料接觸到的那人的體溫吧。

  現在回想起來也激得他沒忍住耳朵泛紅,只好低下頭快速將拉麵吃完。


  -


  金在奐猶豫再三,最後還是決定回去。

  下一班開回去的巴士在三個小時後,他買完票後與購票小姐道謝,對方是個語氣溫柔的女孩子,長得清清秀秀,是金在奐在以前會與朋友聊天打屁時會回憶起來炫耀的那種女孩子,說自己在買票時遇到了美女,羨慕吧之類的云云。

  這樣想想自己這樣還滿外貌協會的,然而現在不管他在怎麼想,能想到的就只剩下一位不僅長得好看,個性也好的男人。

  真煩人啊。


  真煩人呢。


  車站對街有個大片廣場,好像是有市集的樣子,只不過現在到了下午也有不少攤子準備要收。

  金在奐所借住的那間店通常都會營業到半夜一點,給一些加班或是夜半肚餓的人提供服務,當到了臨近閉店的時刻,那位店主哥哥就會脫下圍裙,走到客席那與常客們閒聊,偶有想要與那位哥哥搭訕的大姐姐們,但都被婉轉的拒絕了。

  他還記得有次那群姐姐們也跑來與自己攀談,香水味越過了味噌湯的熱氣,讓他多少有些不知所措。

  “叫在奐嗎?多大啊?”

  “大、大學一年級。”

  “哇那就是弟弟了呢,”其中一位短髮女人笑著說,“我們交換個手機號碼吧?”

  “欸?手、手機——”

  “啊不行不行,”那位店主哥哥就不知何時來到了金在奐的身後,一抓就把金在奐攬在身旁,“我們在奐要專注學業,目前沒辦法談戀愛啊~”

  “呃、對,我現在讀書的確比較重要⋯⋯”

  他當時就順著那哥哥的話回答,而對方給他一個拍肩,要他過去收拾空盤,那些姐姐們也就繼續與店主聊著天。


  “⋯⋯那時候幹嘛幫我拒絕掉呢?”金在奐喝著方才買下的紅茶,有點太甜了。

  既然不喜歡我的話。

  他把後半句留在喉頭,吸了一大口飲料,讓沒說完的話語被糖水沖刷到更裡面,更深深處。


  一想到等會兒回到住處又要面對那個人金在奐就頭痛,他鼓著臉頰噘著嘴在車站門口發呆,其實也差不多是時候要過去月台等車了,只是月台那沒遮蔽,光想像就知道那又會是一個曬得他煩躁的狀況。

  還是再等一下吧,反正他也不是沒買票。


  其實一切還不是都要怪罪於他的大學同學。


  金在奐憤憤想著,那位損友給他推了一把,而自己大概也是從整個宇宙那接來了勇氣,一鼓作氣就給那個人告白了。

  說是告白,但當下聽起來幾乎像是在陳述一件事,就是在收拾店面後的小憩,那個人給自己泡了一杯熱茶,而他窩在對方房間的軟沙發上,也許是過度的舒適讓他繳了械。


  金在奐給對方說了一句好喜歡,對方用玩笑的語氣說:“不要愛上我啊。”

  “早就愛上了。”

  ——他將紅茶的塑膠杯捏爛,扔進一旁的垃圾桶裡。

  那個人連回覆都沒給他,金在奐就先行跑回了自己的房間,還上了鎖。


  金在奐有個好喜歡好喜歡的人啊。


  今天他第一次拒接了那個人的來電,但即使是沒聽到那人的聲音,他還是可以自己想像出來對方拒絕自己的語調與表情:估計是個無奈的笑容,然後開頭是一個溫柔卻帶著歉意的“在奐啊”。

  他把頭髮抓亂,走進了車站,循著指標往月台走去。


  -


  腿痠了。

  金在奐嘆了一口氣就坐到等候椅上,木椅還保持著陽光的熱度,搞得他一屁股坐下去時還感覺異常。

  算了,回去就當一切都沒發生過。

  就是告白失敗這件事還是他打從娘胎以來第一次體驗到,當然,告白也是第一次,這樣的喜歡上別人也是第一次。

  金在奐越想越覺得豁然開朗,其實把目光放遠,搞不好在幾年後——甚至是幾個月後——他就可以放掉那個人了,對,他可是金在奐呢,大不了說自己一時頭腦昏花也行,沒事的。


  不遠處一輛巴士開進了隔壁月台,順便把陽光引到金在奐面前。

  他抬頭,天空清澈得可以,明明早些時候還有些雲的,現在都不知道去了哪裡,一大片青藍色看得他莫名的心情好了許多。


  喀嚓。


  一台極為熟悉的單眼相機蓋住了金在奐的陽光,他愣愣眨眼,而在相機後的那抹微笑是他更熟識的。


  “聖祐哥。”


  他的熟人哥哥、借宿處的店主。

  ——也是他好喜歡好喜歡的人。


  “丹尼爾跟我說你沒去上課也沒回他訊息。”

  “⋯⋯手機沒電了。”金在奐弱弱的回道,又小聲嘟囔:“哥怎麼知道我在這裡的⋯⋯”

  “猜的。”

  金在奐“喔”了一聲,這才正眼看了對方的打扮,見了那個與自己身上所穿幾乎一致的襯衫他沒忍住抱怨:“啊哥你怎麼跟我穿一樣的,什麼時候買了這件我怎麼都沒看過——”

  邕聖祐只是笑笑,擠到了金在奐旁邊的位置。“我們在奐又是要去哪裡了?”

  “回⋯⋯”他思考了一下,“⋯⋯回去學校那裡啊,明天還要上課。”

  “嗯。”

  金在奐被邕聖祐的到來嚇得不輕,但他自詡自己肯定是裝得波瀾不驚,直到此時邕聖祐牽上了自己的手。


  “嗯,”那個人又重複了一次,還把手指勾在金在奐的指縫間,“我們回家。”


  他被邕聖祐拉著去重新買能夠一起乘坐的回程車次,下樓梯的時候那哥哥還因為腳步過快不小心踉蹌跌倒,金在奐看著就毫不留情的大笑了好幾聲,然後走過去把對方扶起來。

  邕聖祐抓著金在奐的肩膀痛得嚶嚶,他一眼就看出來對方在演戲,但還是在那人的額上落下了一個安慰性質的親吻。

  他是他好喜歡好喜歡的人啊,即使是裝的也捨不得那個人痛苦的表情。

  ——但還是很好看就是了。


  “今天天氣很好呢。”

  邕聖祐在月台對著天空拍了一張照片,金在奐莫名感覺睏意濃厚,此時靠著邕聖祐的肩膀閉目養神;他用咬字不清的語氣給邕聖祐說今天是難得的大太陽喔,邕聖祐聽了就笑起來,因笑意而微微抖動的肩膀震的金在奐乾脆躺到邕聖祐懷裡。

  他真的睡著之前又對邕聖祐說了一句話,說是他今晚想吃邕聖祐做的豚骨拉麵,邕聖祐說好,然後摸了摸金在奐的頭髮。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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