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芳/每月都有活猪「降肉」国道──台湾猪变成食物前的「死亡长征」

梁玉芳/每月都有活猪「降肉」国道──台湾猪变成食物前的「死亡长征」

梁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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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玉芳/每月都有活猪「降肉」国道──台湾猪变成食物前的「死亡长征」

奉行肉品市场「活体拍卖」制度的台湾,尽管已实施「动物运送管理办法」近20年,经济动物运输事故却仍层出不穷。图为载运猪只的双层卡车。(摄影/黄世泽/数据照片)

在大众关注「鸡鸭(羁押)」的法律政治攻防大战中,国道摔死猪的新闻几乎在舆论中波澜不兴。事实上,光是今年(2024),在高速公路活猪跳车、掉落、接着人车闪猪、追猪的公共安全事件,已累计8件,几乎每个月都有活猪在国道「降肉」。

台湾依《动物保护法》而订定的「动物运送管理办法」自2005年公告,实施已近20年,经济动物运输事故却层出不穷,动物非死即伤,却始终不见农业部订出改善措施。

只要在网络搜索「降肉」、「国道活猪」,就会看到民众拍到的猪跳车画面,还引用网红「阿翰」的九天玄女哏写出:「800英尺~500英尺~100英尺,降肉降肉,九天玄女在召唤。」影片中可见活猪掉落后,在路面上翻滚数圈、摔断腿,高速行驶的车辆纷纷闪避。网友也拍下伤猪大口喘气的背影。

高速公路掉了4只猪⋯⋯

最近的一起猪跳车事故是8月底,双层的运猪车在国道一号北上杨梅路段追撞联结车,车体变形,4只猪摔落,下层数十只猪被重压,另3只直接被压死。

摔落的4只猪先是惊恐逃窜,一阵公路追捕后,被抓回的猪又以工程车倒挂拖吊,全程尖叫哀嚎,历经2小时的高张紧迫。国道交通当然也大受影响,猪死人安。

根据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统计,光是今年8月就有3起猪跳车事件;7月也有黑猪跳车,在车道乱窜,在警察捆绑时,猪只死亡。4月两起跳车猪事件中,其一遭后方来车辗毙,驾驶人应该也受到不小惊吓。

国道散落物危害愈来愈大,交通部已经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将国道散落物罚款从9,000元提高至12,000元,一旦掉猪,运猪司机一趟的报酬就飞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也打算增收国道散落物清理费用,落实「散落者付费」原则。

但是,为何台湾老是有猪在公路跳车呢?归根究柢,还是因为台湾的肉品市场仍然奉行「活体拍卖」制度。

「温体猪」禁食、日晒雨淋长途运输的痛苦真相当先进国家都因疫情控制、动物福利、食品安全问题,而采取「在地屠宰」、「屠体评级欧美、日本等国家皆采用的「屠体评级」,为猪只屠宰后,经由专业人员或科学仪器测量屠体,推断瘦肉率,进行分级再计价或拍卖。」制度时,台湾还有8成5的猪只是以「活体拍卖」、屠宰后再半夜放到各肉摊无冷冻的肉摊上,变成早市的商品。

台湾人每年吃掉的700多万头猪,许多都是「南猪北送」,由中南部的养猪地,长途载送到人口集中、价格较好的北部肉品市场拍卖。有些猪甚至会绕过半个台湾被送到东部拍卖;其中又有一半的猪须载到其他地方屠宰,所以每天都有大量猪只在高速公路上长途旅行。

台湾人喜欢吃台湾猪,却让牠们在变成食物之前,受尽痛苦。这是我们享受美食时,不愿知道的真相。但生而为人,我们必须面对实相。

猪在踏上运输车之前,为避免车程导致呕吐,必须先禁食。车程如果特别长,运猪业者会在前一天晚上就将猪运到肉品市场,等待拍卖,猪只可能长达24小时都无法进食。

运猪车通常只有栏杆区隔,没有其他屏蔽。这几日的盛夏艳阳,让白色肉猪晒得红通通;冬天则是在低温中奔驰、雨天就让雨淋吧。

国外经验 v.s. 台湾无力落实的进步法令

欧盟对动物运输的相关规定严格,对于长途运输动物的车辆亦会进行抽查。图为2021年德国下萨克森邦(Lower Saxony)的高速公路旁,当地警方与兽医及动物福利代表合作,检查猪只运送过程是否符合动物福利标准。(摄影/Friso Gentsch/dpa/AP Images)

看看国外经验:日本去年(2023)发布〈农场动物运输技术指南〉,要求运送人员应接受动物福利的专业训练、事先制定运送紧急应变计划,以及在必要时咨询兽医师协助治疗或安乐死伤病动物。

欧盟在今年3月也检讨动物运输的规则,包括要求运送车辆须特别设计,车体封闭、车厢通风及温度控制,地板也须铺设垫料,让经济动物上下车及运送途中有足够空间、舒适躺卧,减少受苦及伤害;运送人员也必须受过特别训练,有足够专业应付各种突发事件,提供经济动物清水、食物及休息;超过8小时的旅程,尤其是跨国运输,欧盟还会途中抽检,确保动物福祉──即使旅程终点,动物即将成为盘中飧。

其实台湾的法令也订得相当进步,缺点就是「摆着好看」罢了。

「动物运送管理办法」也和欧盟一样,规定「动物运送人员应经运送职前讲习结业,取得证书」,而且要「每两年接受一次在职讲习」才能运行运送业务;但实际如何,没人知道。每天从畜牧场将动物运送到肉品拍卖市场或屠宰场的过程,运送人员、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规定,动物是否受到良好对待并免于紧迫、受伤,并没有任何稽查监督机制。因为缺乏人力,各县市的动保单位光是管同伴动物猫狗事件已疲于奔命;反正都要被吃掉的经济动物,已无力管辖。

再者,日本和欧盟的规定,都要求事故发生时,业者必须有紧急应变能力,必要时尽速解除动物痛苦。台湾的实况则是,不懂动物特性的警察在公路上抓猪,着实辛苦且危险;再者,跳车遭逮的猪若已痛苦万分,应通知兽医当下解除痛苦,而不是用吊车将猪由后腿倒挂再度上路,待之如报废品。

猪是聪明、能思考、有感知的生物,即使我们要吃掉牠,也该让牠无痛苦地死去──这是自1975年哲学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写下《动物解放》一书,开启动物权运动以来,对待经济动物的起码底线。

不管在哪个时代,文明程度都是以人性的增长和残酷的减少程度来衡量,尤其是对待动物与弱势者的方式。台湾近年对同伴动物的关切已爱心爆表;如果我们能够在犬猫之外,由「国道掉落猪」为起点,关切被嵌入肉品产业中的经济动物的苦难,「动物权利」一词才有了平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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