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怪圈——无斗争,不权利

人性怪圈——无斗争,不权利

freedomfly
看吧,多美的蝴蝶,它也在自由的飘飞!
有一条恶龙,每年要求村庄献祭一个处女,每年这个村庄都会有一个少年英雄去与恶龙搏斗,但无人生还。又一个英雄出发时,有人悄悄尾随。龙穴铺满金银财宝,英雄用剑刺死恶龙,然后坐在尸身上,看着闪烁的珠宝,慢慢地长出鳞片、尾巴和触角,最终变成恶龙。
—《在缅甸寻找奥威尔》


所谓道德都是靠不住的。我不否认人性善的部分,但只有用最大的恶意来揣度人,据此来设计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才会更好。这也是一个人治与法治的问题。


而下一个层面,法治不是某些法院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如果没有社会,个人对法治的追求,再好的制度也是无根之木,流于形式而已。想起卢梭的一句话,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试想,如果所有村民都去斗争还会出现上述那种情形吗?
人们想有一个勇士,来保护他们,结果又造就一个恶龙。这不是那个少年的错误,而是整个村子的错误。没有什么人,可以就这个村子,只有这个村子自己。我还想呐喊,没有什么救世主,更没有什么可靠的制度,我们只能靠自己。

但是,有一点思想转变,尤其是社会的权利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国民性的改变。这种国民性,或者说文化属性,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像我这种,政治观点不明晰,总会为周围人所诟病。还是那句话,想要一蹴而就,最终还会陷入这个怪圈。我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权利意识。以法治替代人治。

——19年3月3日

熄灭的火啊,是谁让你燃烧?

在看完一篇搬运到telegram的文章(链接)后,我的心再一次的受到冲击。当个体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你的所有的尊严都会被踩在脚下,狠狠的践踏。而在红旗遍插之地,国家机器也沦为玩物。我不想过多嗟叹他们的悲惨,真正悲惨不稀罕被人嗟叹。我经常说不斗争,无权利。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斗争只会死的更惨。我很迷茫,究竟用多少鲜血才能换来真正的自由?

我无能为力啊,连周围人都改变不了。连思想观念都转变不了,谈什么民主自由?谈什么?

人都是自私的。当他们的利益没受侵害,或者没让他们知道受侵害时,他们仍然无动于衷。我看到大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们没必要也没理由谴责别人,毕竟谁会关注自认为与自己无关的人?如果关注,那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个被关注的人与自己有某种联系。我就是这种人。我们这,缺少的不是星星之火,缺少的是可以燎原的干草。

我们缺少的只是争取权利的勇气。我已经无数次谈过这句话,无斗争,不权利。我们不需要血染的风采,进一步难道流血就能换来自由吗?不能。我们已经留了太多的血,可还是被野心家们无数次逐鹿中原。一次又一次的陷入灾难之中。兴亡天下,百姓皆苦。我们需要的是争取权利的心,需要为此敢于斗争的心。

斗争是什么?争取权利的手段,也是一种生存价值。

当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时,我们会斗争,通过啼哭来换取父母他人的关注,获得奶水与爱护。当我们受到不公平待遇,我们会斗争以此反抗。当反抗不得时,我们会哭泣,换取周围人的同情与支持。我们在得到自己应得之物时无一不是斗争的来。斗争的方式多种多样。你可以是刘皇叔的次次啼哭,又可以是勾践的卧薪尝胆。但所谓斗争的尺度是什么,是权利。是right,而不是power。为权利是斗争,为权力是折腾。至于一种生存价值,则是需要后世所有人需要懂得的价值。这是确保逃出人性怪圈的北极星。

而如今?人们漠视权利,以经济利益衡量一切。像非洲酋长一样,用人口来换玻璃珠子。这是用阉割的方式来增肥的愚蠢方式。是图一时之快,饮鸩止渴啊!

无斗争,不权利。无权利,不斗争。

本文还有很多需要阐述的问题,以前也说过这个问题,见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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